绝大部分住宅土地年限 还有30年到40年到期

21.04.2016  08:47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绝大部分住宅土地年限 还有30年到40年到期

  “在广州二手楼市之中,一些老旧房改房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剩余较短,引起二手市场的担忧。”针对近日社会各界关注和热议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是否需要缴纳高额土地出让金?”的话题,昨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涂高坤上线广东“民声热线”节目后回应了媒体的追问,他认为除了深圳可能会有到期之外,广东其他地方不用太多的担忧。土地续期的问题是中央政策的权限,我们目前正在等待中央制定政策。

   国土厅 等待中央制定政策

  近日,“温州土地证延期要缴纳目前房价1/3的延期费用”的新闻引爆社会热议。在广东“民声热线”现场,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李俊祥回应:“第一,广东绝大部分的住宅年限目前实际上使用的都是20、30年。到现在为止,真正到达70年最高年限的土地起码还有30到40年的时间差。第二,无论是温州还是深圳,地方只是做尝试和试点,最多只有建议权,没有政策的制定权。

  在节目结束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涂高坤接受记者采访时,针对广州二手楼市老旧房改房、商业用地和商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延期问题作出了以下解释:

  第一,对于土地出让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而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目前不用担忧,广东离到期还有一定的距离,正在等待中央制定政策。”住宅用地方面,政策会更多地考虑产权人的长期使用效益。

  第二,商业用地40年使用期限到达之后,土地使用权会根据签订的合同条款处理。其中,部分到期的商业用地应该会完全市场化。

  第三,商住用地到达土地使用期限之后可以申请续期,具体要等待中央的政策规定,需要投资商铺的民众要留意商铺的剩余土地使用年限。

   专家

  要注意“商改住”年限

  据广州地产业内人士介绍,由于严格执行70年的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加上整个商品房开发历史只有30年左右,广州住宅项目绝大多数都未逼近土地使用年限。不过,部分“商业改住宅”、“工业改住宅”项目期限会更短。

  方圆地产首席市场分析师邓浩志表示,部分项目在出让时按照商业用地出让,但是开发商其后改造为住宅或者公寓对外销售,这些项目的土地使用年限还是按照商业用地的年限执行。这类项目中,有的使用年限只剩二十年左右,在国土和房管部门的网站上都会公布在售项目的用地情况,邓浩志提醒购房者,要多加注意。

  此外,广州市场上曾经有大批“烂尾楼”,经过资金注入之后“咸鱼翻生”,不过,即使作为一手楼开卖,其土地使用年限也可能“缩水”。前几年越秀区曾有“翻生”烂尾楼项目开售,土地使用年限只剩50多年。而有的楼盘经过多年的分期开发或者囤地捂盘,也有可能导致土地使用年限缩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