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住建局:立法明确分配为保障性住房不得转为商品房

15.04.2016  10:14
市住建局还透露,将保障性住房内部流转机制、保障性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以及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等制度、实践创新成果,载入修订后的《市住房条例》中,以立法形式明确分配为保障性住房不得转为市场商品房,实行内部流转,彻底压缩保障性住房的利益空间。

“因此,无论其通过何种途径另行拥有住房,都必须收回其已购保障性住房。”市住建局认为,坚持上述释义,可有效避免部分申请人通过虚假诉讼或仲裁,将实为通过购买而拥有粉饰为通过“赠与”而拥有,从而达到规避《市住房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有利于实现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平、公正。

市住建局还透露,将保障性住房内部流转机制、保障性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以及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等制度、实践创新成果,载入修订后的《市住房条例》中,以立法形式明确分配为保障性住房不得转为市场商品房,实行内部流转,彻底压缩保障性住房的利益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