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住户阻扰变压器更换 近200户居民断电两日

29.07.2017  15:12

供电人员正在抢修中。 (张爱飞摄)

  本报讯  (记者张爱飞)炎炎夏日,家中却遭遇停电事件,这事要搁你身上受得了吗?然而,这样一幕却发生在了梅城江北渡江津加油站附近的居民身上。从26日晚开始停电,两日来近200户住户居民生活在无电可用的环境中。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变压器出故障,200户住户商户停电

  26日晚6时左右,位于梅城江北广梅北路(渡江津加油站附近)一变压器出现故障,致使卢屋岗、渡江津一带近200户住户商户停电。故障出现后,供电局工作人员随即前往现场查看。因变压器老旧出现故障需要更换的缘故,工作人员表示要次日上午才能修好。

   更换变压器受阻,因个别住户称“离家太近”

  然而奇怪的是,27日上午当供电部门工作人员前来现场安装新的变压器时,却遭到了个别住户的阻扰,原因是“变压器离我家太近”。现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相关规定,变压器与住户的标准距离是2.2米,如今变压器的位置离住户已超过5米,是符合安全距离的。记者在现场看到,变压器位于机动车道旁的绿化带处,而绿化带与住户还隔着一处辅道,距离足有5米远。

  如此炎热的天气,两日来未通电可苦了附近住户。附近住户吴先生告诉记者,只有变压器附近的两户住户阻扰,其他住户对更换变压器都无意见,并希望早日通电。“商户有老式电动卷闸门是不可以手动放下的,两个晚上都开着店门在店里睡。”吴先生说道。

  昨日上午,记者了解到,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下,施工方已和阻扰住户达成一致,变压器的更换工作顺利进行。昨晚10时许,变压器更换完成并恢复供电。

   阻扰相关设备影响他人用电要担法律责任

  针对此事件,供电局工作人员表示,对于个别用户阻扰影响相关设备致影响其他用户正常用电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记者看到,在2017年7月1日施行的《广东省供用电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禁止下列危害变电站、开关站、换流站、串补站等变电设施及其辅助设施的行为。破坏、哄抢、盗窃变电设施的器材或者损坏其建筑物、构建物,或者扰乱其运行秩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危害变电设施及其辅助设施行为。条例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实施破坏供电设施的保护标志、安全标志,或者危害变电设施及其辅助设施、电力线路设施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