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为烈士后裔发放16万元助学金
佛冈县副县长范辉煌、县老促会相关负责人为6名学生及12名家长代表派发了助学金共计16万元。韩玫 摄
南方日报讯 (记者/韩玫)12月11日下午,佛冈县老促会在民政局举行“佛冈县烈士后裔助学工作暨年度烈士后裔助学金发放会议”。会上,佛冈县副县长范辉煌、县老促会相关负责人现场为6名学生及12名家长代表派发了助学金共计16万元。
率先全市提高助学金标准
记者在会议上获悉,去年,县老促会通过对全县烈士后裔助学工作进行专题调研了解到,由于物价变动,近年来学生在校的支出也随之增加,为进一步减轻烈士后裔家庭的经济负担,在县老促会关于适当提高助学金标准的提议下,县政府经过研究决定,从2014年起,佛冈县烈士后裔助学金发放标准,大专以上学生由原来每人每年5000元增至6000元,中专学生由原来每人每年的1000元增至1500元,高中学生由原来每人每年2000元增至2500元。
“佛冈率先在全市提高烈士后裔助学金标准,增加的助学金被纳入每年的县财政预算。”县老促会会长李玉方表示,县委、县政府以实际行动表达了对革命先烈的缅怀之情,对烈士后裔的关怀和期望。
据了解,佛冈县从1995年开始烈士后裔助学工作,至今已经有20年时间。据统计,从2007年至2015年,全县受助烈士后裔共237人(次),其中:大专以上学生107人(次),中学学生61人(次),高中学生69人(次),受助烈士后裔71人,受助金额为82.65万元,其中2015年受助烈士后裔32人,受助金额为16万元。
佛冈县副县长范辉煌希望各受助家庭孩子能在往后的日子,珍惜机会,刻苦学习,努力锻炼,继承革命精神,发扬光明传统,用自己的努力创造佳绩,日后以感恩的心回报社会。
烈士后裔助学工作获省表彰
“到目前为止,未发现一个有不良行为、有劣迹的受助学生。”李玉方欣慰地说道,据统计,2007年以来,受到资助已从各类学校毕业的40名烈士后裔都从农村转移到城镇就业。他们在政治上不仅有了报效祖国、服务社会的平台,而且家庭经济状况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其中,相当部分烈士后裔已组建家庭,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据了解,20年来,县老促会在对烈士后裔助学金发放工作上从未出现过错发、漏发现象,实现了零投诉,期间县老促会共收到受助学生和家长写来的感谢信达100多封。佛冈县烈士助学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不仅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肯定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好评,也得到了省、市老促会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据县老促会会长李玉方透露,近日,佛冈县老促会被评为全省老促会系统烈士后裔助学工作先进单位,并于17日派出代表出席清远市召开的广东省烈士后裔助学工作表彰大会接受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