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今年将着重完善基本民生保障制度

05.05.2016  20:58
  南方日报讯 (记者/韩玫)记者从4月27日召开的佛冈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2016年,县民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基本民生保障机制和自身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全县民政事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
  2015年全县民政系统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民生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全年共发放低保金2586万元,发放五保供养资金1422万元,医疗救助人均标准达到2872元,共实施救助13329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583万元。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全力做好基层政权、社会组织管理和各项社会事务工作,民政综合能力不断提升。2016年,县民政系统将全面落实县政府“十件民生实事”任务,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和救灾救济工作,完善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推动全县民政工作转型升级加快发展。
  副县长范辉煌在会上指出,过去一年,县、镇、村各级民政干部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慈善事业等方面的工作成效显著,让广大群众真切体会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树立了民政良好的口碑和形象。结合当前的民政工作,范辉煌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完善基本民生保障机制,针对不同困难群体,明确对象,找准症结,对症下药。二是要科学定位,路径清晰,必须围绕民政领域的一些薄弱环节,集中精力打好歼灭战。三是要进一步加强民政自身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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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讯 (记者/韩玫)近日,记者从佛冈县财政局社会保障股获悉,为做好佛冈县本年以来遭受干旱、暴雨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受灾地区群众安置工作,落实好冬春生活救助等工作,县财政局根据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受灾情况,安排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40万元。
县财政局表示,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将中央补助资金与地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统筹,用于救助遭受自然灾害的群众,对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给予补助。
  同时,县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强部门合作,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同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