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两男抢劫勒杀女子埋尸河边

31.10.2015  11:56
张某成以招嫖为名,将其认识的女子丁某约至张槎街道宝丽路东北侧汾江河边的小路僻静处,随后将其杀害。

今年53岁的张某成原是佛山禅城区张槎某工厂厂长,35岁的王某伟则是其工友。因涉嫌抢劫后勒死受害者,二人被指控抢劫罪、故意杀人罪,30日在佛山中院受审。庭审中,受害人亲属三次打断庭审,甚至有亲属因当场谩骂被告而被逐出法庭。

获知银行卡密码后勒死女子

2014年12月21日上午,禅城警方出动数百警力,在张槎街道宝丽路汾江河一带搜索,最终在一土坑内挖出一具尸体。经辨认,死者正是此前警方接报失踪的女子丁某。至此,嫌疑人张某成才向警方供述了自己抢劫杀人的整个过程。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11月25日夜间,张某成以招嫖为名,将其认识的女子丁某约至张槎街道宝丽路东北侧汾江河边的小路僻静处。随后,张某成伙同其工友王某伟用带备的布条绑住丁某的双手,并用胶带封住嘴巴。从丁某的手包拿到钥匙后,张某成返回丁某宿舍搜出3张银行卡。

紧接着,张某成返回绑人处,获知银行卡密码后差遣王某伟到附近的ATM机查询余额。得知卡内有余额39000余元后,张某成用鞋带勒住丁某,直到丁某瘫倒并无呼吸。随后,二人将丁某抬至事发点数十米处由张某成事先挖好的土坑,将其掩埋。

市检察院遂以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对2人提起公诉。

其中一被告人否认参与杀人

30日庭审中,张某成、王某伟均承认了这一犯罪事实,张某成虽然对检方指控的定罪量刑未提出明确异议,但他辩称,杀死丁某并不是抢劫灭口,而是感情纠纷;另一被告王某伟及其辩护人则明确否认了检方关于故意杀人罪的指控。

辩护律师唐达辩称,王某伟只涉及抢劫,且为从犯;而张某成在获知银行卡密码后杀死丁某的行为是在王某伟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属于张某成的单方个人行为。而王某伟也称,张某成用鞋带勒死丁某时,他站在十余米外;发现丁某瘫倒后,被张某成唤去帮忙将丁某抬至土坑;此外,用于掩埋丁某的土坑是由张某成事前挖好,自己并不知情。

检方进一步提出,王某伟在查知银行卡内有余款,客观上能够将钱取走,其抢劫行为已经完成,达到了目的,但仍返回案发现场,因此与此后的故意杀人行为存在关联。而辩护律师回应,王某伟查询银行卡是受张某成支使,查知后自然要返回案发处告知,与此后的杀人行为并无关联。

受害者亲属谩骂打断庭审

30日的旁听席上,既有被告家属又有受害者家属,共约20余人。由于受害者亲属频频出现情绪失控、大声谩骂被告,庭审数次被打断。

在张某成辩护律师辩论发言后,受害者亲属中的一名中年男子甚至意欲冲出旁听席,所幸法警及时控制,随后该亲属被法官逐出法庭。

本次庭审持续了2个余小时。当法官宣布休庭后,旁听席上一名受害者的女性亲属甚至脱出鞋子掷向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