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今年已审理7个异地贪官 最高为厅级干部

22.10.2015  16:40
10月20日,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陈俊鹏腐败一案在佛山中院开庭审理。今年以来,先后在佛山中院公开开庭审理的外地官员有陈弘平、郑松标、罗荣辉、陈宇铿、陈俊鹏、石泽坚、施木生等人。

南都讯 记者门君诚 10月20日,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陈俊鹏腐败一案在佛山中院开庭审理。南都记者根据纪委、媒体报道公开信息梳理发现,这是今年以来佛山中院异地审理的第7个贪官,佛山中院多名法官也证实,数量较以往有了大幅度增加。法律专家分析,近年来中央到地方反腐决心加大,为排除权力对司法的干扰,异地审理案件增多,而佛山由于连接审理两大窝案,牵涉出更多落马官员,其中级别最高为厅级干部。

  为何异地审理?

  排除权力干扰

  保证司法公正

  近年来,对于行政级别比较高的官员的贪腐案件,采取异地审理成为一种趋势。地处珠三角腹地的佛山,承办了多宗佛山以外的贪腐案件,今年以来,由佛山审理的外地贪腐案更是剧增。

  南都记者检索发现,最早实施异地审理的案件为2011年辽宁省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原副市长马向东案,事后得知马向东家属花巨额疏通关系,其在看守所仍然持有手机可与外界随时联系。中纪委协调司法机关决定,对马向东实行异地管辖。对案件查处的干扰,催生了异地审理的“试点”。

  “异地审理就是为了排除权力对司法的干扰,保证案件依法得到公正审判。”佛山中院相关人士介绍。据悉,异地审理自上而下在基层法院也开始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得到社会的肯定。

  法学副教授戴国梁认为,目前国内的官员贪腐案件实行异地审理,只是惯例,并非强制性规定。除了腐败官员,也有一些涉黑、涉毒的重大刑事案件异地审理,如中央禁毒委督办的2014年“一号专案”陆丰毒品系列案的审判也在佛山中院审理。

  为何在佛山审理?

  省级部门指定

  窝案牵出连串官员

  通常情况下,涉嫌贪腐的官员由纪委介入调查,给予相应的党纪或行政处分,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办理。

  譬如,2012年11月28日广东省纪委证实揭阳原市委书记、时任省人大农村农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弘平同志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2013年7月,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弘平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随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此案,佛山市检察院授命侦办、审查、起诉。“一般上级法院、检察院指定办理的案件,下级不得拒绝。”戴国梁解释。

  据悉,陈弘平腐败案也是佛山办理官员异地审理案件中级别最高一个,陈为正厅级干部,其他官员多数是处级以下,且全部都是省内官员。

  “佛山当然完全有资格审理更高级别的官员,问题是省部级官员均由中纪委查处,根据之前的观察,进入司法程序后,最高法指定北京周边省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譬如周永康在天津一中院、薄熙来在济南中院。”戴教授自己认为,也会考虑司法成本的问题。

  今年以来,先后在佛山中院公开开庭审理的外地官员有陈弘平、郑松标、罗荣辉、陈宇铿、陈俊鹏、石泽坚、施木生等人。佛山中院虽然没有做专门统计,但多名法官向记者证实“比往年多了很多。

  为何案件数会猛增?记者分析发现,以上官员均涉及一些窝案,如揭阳官场腐败窝案、陆丰毒品保护伞窝案。“不是一个人的腐败,是一个群体的窝案,全部指定佛山来办理,人数自然会猛增。”有司法人员解释。

  观点

  异地审理“”与“

  坚定反腐决心VS消耗司法资源

  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加大了反腐的力度,一大批腐败官员落马进入司法程序,无形中增加了异地审理案件的数量,表明了国家反腐的决心。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暨法学院院长赵秉志教授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哪些高官腐败犯罪案件需要实行异地审判,指定异地审判的主体、被指定地是否特定化等等,实践中的做法也并不一致。

  部分受访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认为,对官员腐败犯罪案件实行异地审理,这一司法模式跳出了腐败犯罪高官的“势力范围”,有效地防止了地方保护和不当干预,最大限度地确保司法公正。

  也有人对这一模式的规范化、制度化提出了不同意见。佛山一知名律师称,在当 前 司 法 不 能 够独立、仍然受制于权力严重干涉的情况下,腐败官员无论在哪里审判,判决结果都会遭到质疑。“现在当务之急是司法机关外树形象、内练功力,依法、公正地判案。”该律师称。

  也有专家认为异地审理增加了司法成本,还涉及异地侦查、异地羁押、异地公诉等公检法机关的协调配合,需要消耗大量的司法资源。

  说案

  两大窝案 牵出外地官员佛山集中过堂

  根据媒体公开报道,南都记者整理出今年以来在佛山中院开庭审理的异地官员腐败案件,这些被告人主要涉及揭阳官场腐败案和陆丰涉毒保护伞两个窝案。

  A揭阳官场腐败案

  ●揭阳市原市委书记陈弘平(厅级)

  ●揭阳市原副市长郑松标

  ●揭阳市公路局工程科原副科长、总工程室原主任罗荣辉

  案情:1月15日,罗荣辉涉嫌受贿在佛山中院过堂。罗荣辉交代,陈弘平将许秋琳介绍给郑松标认识,而郑松标则将许秋琳介绍给了罗荣辉,罗荣辉在七个公路工程项目中为许秋琳提供帮助,并收受贿款共计人民币8万元,港币40万元。

  4月21日,陈弘平贪污、受贿、行贿一案在佛山中院开庭审理。陈弘平被指控利用其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253亿元、港币1720万元。庭审中,陈弘平还多次为另案处理的被告人许秋琳求情,请求法院过许秋琳。

  6月12日,郑松标被控受贿、单位受贿及滥用职权3项罪名在佛山中院受审。郑松标经陈弘平介绍后认识许某,在2007年至2010年期间,郑松标利用职务便利,在揭阳市道路、桥梁以及机场高速建设等7项工程的招投标、工程款支付等方面给予许某所挂靠公司关照,涉及资金高达11亿多元。郑松标先后4次收受许某所送钱款人民币232万元、港币100万元。

  B陆丰涉毒保护伞窝案

  ●汕尾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陆丰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陆丰市公安局原局长陈宇铿(处级)

  ●陆丰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施木生

  ●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陈俊鹏

  ●陆丰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石泽坚

  案情:4月16日,施木生涉嫌受贿一案在佛山中院审理。施木生被控在分管陆丰市公安局基建工作期间,在公安业务营房招投标、建设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好处费44万元。目前,该案一审判决,施木生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6月30日,陈宇铿涉嫌受贿案在佛山中院审理。检方指控,2009年至2014年3月,陈宇铿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219万元,港币94万元及翡翠吊坠两块。

  10月20日,陈俊鹏涉嫌受贿、行贿一案在佛山中院开庭。检方指控,陈俊鹏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总计人民币166万元,港币20万元。同日受审的还有石泽坚,他被控收受贿赂91万元,主要事由包括在陆丰“8·12”毒品案中充当毒贩“保护伞”等。

  佛山落马 异地受审者最高为副厅

  有外地的腐败官员在佛山受审,当然也有佛山本地的腐败官员在外地受审。记者根据纪委、媒体公布的消息,检索到部分佛山贪腐官员外地受审的案例,发现这些官员均是从司法系统落马,异地审理不难理解了。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曾有焕

  与原民五庭庭长吴平、原助理审判员杨崇康3人均被指涉一场长达9年的房地产股权纠纷官司中,收受工程公司及其代理律师贿赂,2012年三人均在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异地审理。

  ●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廖东明(副厅级)

  5月5日,广东省纪委消息:佛山市政协副主席廖东明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接受组织调查。9月7日,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廖东明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顺德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何树志(副处级)

  3月26日,佛山市纪委网站消息,经佛山市委批准,顺德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树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9月7日,江门市检察院对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经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何树志将会在江门中院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