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党建”考核权重提高至12%

10.12.2015  13:22
原标题:“党建”考核权重提高至12%

根据相关工作部署,本月下旬,佛山五区区委书记将就抓基层党建工作向市委常委会作述职报告。从今年起,佛山把党建考核权重增加到12%。以上是记者9日从权威渠道获悉的。

为加快推进区域化大党建格局,今年4月,佛山市委召开了全市党的建设暨群团工作会议,结合研究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基层治理法治化、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等课题,制定《佛山市构建大党建格局工作要点》,实施了加强工作联动等25条措施。

“要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佛山把建设‘堡垒型+服务型’党组织与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结合,夯实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只有基层党组织强了,基层社会问题才能得到顺利解决。落实抓党建责任,首先从市委做起、从自己做起,各级党委书记也要作出承诺。”今年4月初,佛山市委书记刘悦伦在全市党的建设暨群团工作会议上首次透露,用好绩效考核这个“指挥棒”,增加党建工作的考核权重到10%以上。

记者了解到,经有关方面研究,今年起这一权重提高到了12%,涵盖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与此同时,佛山明确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市、区常委会及每年至少1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镇(街)党政联席会议每半年至少1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以破解区域重点、难点问题。

根据相关安排,本月中下旬,佛山各区区委书记将向市委常委会作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刘三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