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南海:规范司法让检察室变成“香饽饽”

12.06.2015  17:38

  “您好,占用您一点时间,麻烦对我们的工作进行评议”,2015年6月8日,当记者来到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派驻里水检察室的时候,一名工作人员正拿出一张粉红色的《群众来访意见反馈书》向信访人娓娓介绍。记者留意到,反馈书有封面、有正文,有对本次工作的满意调查,也有对其他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征询,填写人不好意思当面“说坏话”的担忧通过细节的巧妙设计一一克服,简单之中又充满着人情味。正是凭着这股对细节和规范的执着追求,2012年启动转型升级以来,南海检察院派驻镇街检察室成了科室干警喜欢、地方政府欢迎、基层群众认可的“香饽饽”。在近期广东省检察院组织的满意度调查测评中,当地村居群众对检察室工作的满意度为88.3%,镇街领导干部对检察室工作的满意度为91.4%。 

  内容规范:职责上有了“特色菜” 

  “2000年左右,全国范围内之所以大规模撤并检察室,很大程度上是由工作不规范、定位不清晰引起,因此,我们改革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弄清方向、规范职责,解决好为什么要设置检察室、角色定位以及具体干什么等问题”,南海检察院检察长陈国生告诉记者,该院检察室自1994年设立以来就没有中断过,并于2010年在全省率先建构起了“一镇一室“的工作架构,共有8个镇街检察室。同时,作为百强县(区)的前三甲和简政强镇事权下放改革的先行区,南海比其它地方提早体会到了“成长的烦恼”,镇镇街经济总量、职能总量、社会事务总量以及公职人员总量大幅上升,监督权力运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政权稳定成为各镇街面临的重要工作任务,社会管理重心下移成为大势所趋。 

  “当时,佛山市院金波检察长带队逐个走访我院8个镇街检察室和镇街相关领导,带队去江西、香港廉政公署等地实地调研,和我们一起研讨检察室强化法律监督与服务地方大局的契合点”,回忆起那段调研、讨论、再调研、再讨论的岁月,陈国生满脸欣慰,“经过分析,我们发现以前检察室有时干了地方派出所、司法所的活,有时又干了内部侦监科、民行科等部门的活,结果就是没有特色、没法体现优势,该做的没到位,不改做的又越位”。 

  为深入发挥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南海检察院将检察室定位为收集社情民意、密切检民联系、方便群众办事、开展廉政宣传、强化法律监督、促进依法治理的窗口和平台,并对原综合型职能进行“三增强,三不为”调整:即增强密切联系镇街基层组织和群众的职责,增强开展廉政宣传教育的职责,增强违法犯罪线索收集、初查和协助调查的职责;明确检察室不应开展与法律监督无关的事项,不应开展本应由本院业务科室开展的专业性工作,不应开展本应由基层司法所、法庭和派出所开展的职能工作,尽量做到突出本职、到位而不越位。 

  “工作内容规范了,该干啥不该干啥都有了统一方向,而且现在做的都是我们自己的特色东西,工作起来感觉更实在、更有目标了,无论在单位还是镇街,都能找到属于我们的独特地位和价值”,桂城检察室主任黄兴志深刻感受到了改革后的变化。 

  方法规范:弹性工作戴上“紧箍咒” 

  为改变检察室各自为阵、各显神通的状态,南海检察院内外兼修,全面规范检察室工作。对外方面,重新设计、统一装修检察室,并尽量将检察室设置在临街的一楼位置,做到8个检察室办公场所风格统一、配备统一、标识统一,方便群众识别和前来办事;对内方面,规定由分管反贪局的领导统一管理检察室,促进检察室与院自侦部门融合,并为检察室受理控告申诉、走访群众、廉政宣传、参与综治信访维稳等10多项工作制定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工作表格,要求检察室做到一事一记,及时形成工作台账,以便以后查阅、管理、监督和责任落实。 

  “前段时间镇里面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整治活动时,镇领导还特意要求行政机关向检察室学习,通过日志和不同类别的工作台账,将规范执法落实到人”,西樵检察室主任苏润基告诉记者,“虽然开始的时候感觉缚手缚脚很不习惯,但时间久了就发现,这一套规范对于工作面广、弹性大的检察室还是非常有必要的,它将我们碎片化的工作以一种可量化、可检视的状态呈现出来”。 

  同时,为在基层耳聪目明,打开工作局面,南海检察院还注重“铺路架桥”、排除障碍,为检察室统一搭建了“四点一面”的工作平台,通过检察室主任担任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副主任、担任纪工委委员、参与村居换届、开展“两法衔接”以及走访联系拓宽群众接触面,广泛收集群众投诉举报舆情,为基层组织依法办事提供检察建议,发现并监督行政执法部门、派出所、法庭的不作为、乱作为,引导社会组织、村居组织以及一般群众依法维权、规范办事,有力促进基层廉政建设、社会建设、组织建设和法治建设。 

  “检察室在镇街很有威信,比如村官违法卖地案,检察室一介入谈话马上收手;群众多次投诉违建案,检察室找国土、城管等部门了解后,问题很快就得到了解决”,里水镇党委副书记谭艳玲向记者介绍,“去年以来,检察室在里水查办村官贪污贿赂案件6人、行政部门人员违法办事案件5人,对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和村官震慑很大,在群众中反响很好,检察室在规范基层行政权、执法权和自治权方面的影响力得到了显著提升,对提高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很有帮助”。 

  目前,南海检察院8个镇街检察室基本形成了法治宣传、犯罪预防、法律监督、权益保护及犯罪打击相结合的工作体系。据统计,2014年,共走访群众1000余人次;受理信访90宗,参与综治维稳工作25件次;收集职务犯罪线索43条,占全院职务犯罪线索总数41.3%,其中通过检察室的线索共立案26人,占该院立案总人数的78.78%;向行政执法部门提出工作建议13条;通过村(居)干部违法问题联合处置机制,协助指导纪委和公安调查19宗村官案件;通过立案监督,促进9宗9人环境污染案件立案查处;为镇街机关和村官开设法制讲座达12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逾万人次。 

  考核规范:检察室成了“跑男团” 

  工作量化难、考核难及由此带来的人员管理难,一直是困扰检察室发展的重要难题。南海检察院不但解决了该项难题,还将绩效考核变成了指挥棒和风向标,促进检察室工作不断得到深化,推动检察室之间形成跑步前进、竞争有序的的良好氛围。 

  “2012年我院推动检察室转型升级以来,检察室每年的工作重点都会进行微调,而进行微调的指挥棒就是绩效考核,如2012年属于打基础、铺网络阶段,因此我们考核的重点是走访的次数和人数、收集犯罪线索的数量;2013年考核的要求收紧了一些,收集犯罪线索的数量需要经过线索评估委员会评估才能认定;2014年考核则降低线索数量的权重,突出线索成案、独立初查、协助侦查等质量性的得分;2015年则会加大开展其他法律监督工作以及两法衔接工作的占比。可以说,离开绩效考核的强力指引,我院检察室很难从1.0阶段顺利过渡到4.0阶段”,南海检察院主管检察室工作的副检察长苏嘉宏介绍道。 

  记者翻看了一下南海检察院《派驻镇(街)检察室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和《检察室工作考核评分表》,考核将根据考评分数得分多少划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且考核名次直接与评先争优、业务经费挂钩,被表彰的优秀检察室、优秀检察室将分别按照高于标准50%和20%的额度划拨经费,而被评为一般等次的直接扣减20%的业务经费。 

  绩效考核规范、管用也带来了检察室人员精神面貌的直接改变,在你追我赶中推动了检察室水平的整体提升。2012年佛山市检察院在南海区院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派驻镇街检察室工作现场会;2013年12月,广东省检察院郑红检察长一行亲临视察并对该院检察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2014、2015年,佛山市委和南海区委主要领导均对检察室构筑基层法律监督体系,促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让自身工作成为不可替代的唯一,让各项业务有了方向清晰的要求,让努力付出配上可以检视的标准,让个人进步与组织发展同呼吸、共命运,这就是南海检察院镇街检察室的魅力所在,也是规范司法带来的丰厚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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