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发布扶持影视产业发展政策“26条”,企业最高可获500万元扶持
即日起,企业到佛山投资影视产业最高可获500万元扶持资金。8月9日,佛山召开影视产业政策宣讲会,就近日印发的《佛山市扶持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26条”)进行解读。
该“26条”主要分为9大方面,包括鼓励社会投资、鼓励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优秀影视作品、落实金融支持政策、鼓励人才引进、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覆盖了电影产业链的各个环节,链条环节上的主体都可以成为专项资金的扶持对象。
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陈新文表示,这是该市第一次出台影视产业相关政策,“26条”每一条都是“真金白银”。“我们希望通过这一系列扶持政策,吸引更多影视企业在佛山落地,在佛山取景拍摄,传播佛山故事,为扩大佛山城市影响力做出贡献。”
◎创新性鼓励版权交易
细看“26条”不难发现,其政策内容覆盖了企业投资、落户、拍摄、制作、发行等多个环节,且扶持力度较为可观。
以鼓励企业投资为例。“26条”明确,对符合影视产业发展要求,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000万元以上的,经过第三方审计,按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单个项目累计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佛山市文广新局广播影视科副主任科员黄卓群说,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影视企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实际投资额,包括建筑工程费(含摄影棚)及影视特效、后期制作、高科技动漫制作设备等。当中不包括土地交易、二次装修、相关税费等。
同时,为鼓励影视企业落户,“26条”明确,对佛山市新注册影视企业,自注册当年起,按照企业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形成的年度地方财政贡献90%的标准给予奖励。
所谓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形成的年度地方财政贡献,指的是企业从事影视业务按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申报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财政贡献部分。
以某影视公司年营业额1亿元,平均利润率10%,增值税实际税负率5.6%,企业所得税25%来估算,享受了“26条”政策优惠后,可节约税费约157.0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26条”中有不少是佛山特有的扶持政策,例如鼓励版权交易。“26条”提出,影视版权交易金额超过50万元,并有影视形象衍生品等具体项目落户佛山市的,对作为版权授权方的佛山市影视企业,按照实际成交额的20%基于奖励。同一个版权作品,最高奖励100万元。
“影视的创作、制片、发行、放映以及其他一切延伸用途的推广和应用,就是影视版权价值形成和实现的过程。而影视版权价值需要通过版权交易体现。”黄卓群说,“26条”中鼓励版权交易,旨在激励影视制作者从事版权产品创作的积极性,加强影视版权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设立影视产业发展子基金
如今,影视文化已成为业界公认的文化产业龙头。聚焦佛山,近三年来全市电影市场也呈现出爆发式增长。截至6月21日,佛山共有影院109家,银幕653块,较2016年分别新增19家、147块。此外,截至6月21日,佛山商业电影票房为2.92亿元,而2016年全市商业票房为5.56亿元。由此可见,无论是影院数量,还是票房,佛山仍处于高速增长期,且影视文化消费的需求旺盛。
从影视产业发展来看,目前佛山从事影视投资、制作、发行等业务的企业共有65家,注册资本1000万以上15家,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20家,并且拥有南海影视城与西樵国艺影视城两大影视摄制基地。
可以说,作为制造业大市与岭南文化名城,佛山已经具备了发展影视产业的产业基础、设施基础与历史文化资源。
去年12月,佛山市政府与珠江电影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共建“广莱坞——中国南方影视中心”协议,希望将佛山打造成集影视制作、技术研发、版权交易、成果展映、人才培养、影视旅游于一体的电影城市。
此次,“26条”就明确提出,将在总规模为50亿元的佛山市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中设立子基金,重点投资“广莱坞——中国南方影视中心”的各个影视项目与相关企业。“通过对佛山影视产业的扶持,我们希望推动广莱坞成为一个城市型的影视基地、产业园区,让影视产业真正成为佛山文化产业的支柱。“陈新文说。
“此次发布的产业政策对佛山影视企业来说是重大利好,涵盖了后期制作、影视基地等多方面,且力度很高。”国艺娱乐文化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助理冼耀广透露,自2017年开始,进驻国艺影视城的大小剧组超过80个,满足“26条”扶持门槛的超过30个,占比较大。“接下来,我们还想在佛山打造一个影视产业孵化基地。有了‘26条’,对于我们打造该基地、加快形成产业链将起到促进作用。”
【纵深】
◎“26条”新在哪?五城政策连连看
放眼全国,发力影视产业的城市并不在少数,近年来,横店、海宁、杭州、青岛等地依托影视产业政策,广泛吸纳优秀影视企业、团队、项目落地,先后形成了横店影视实验区、海宁影视基地、青岛东方影都等一批影视产业集聚区,成为了当地新一轮发展的增长极。
与其他城市推出的影视扶持政策相比,佛山推出的“26条”扶持力度如何?又有何亮点?为此,南方日报记者选取了杭州、青岛、宁波、无锡四座城市作为研究样本,与佛山“26条”进行比对分析。
◎全产业链扶持影视产业
记者发现,与杭州、青岛、宁波、无锡等城市相比,佛山“26条”是从全产业链扶持影视产业发展。
例如,青岛市2014年出台的《关于促进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更为强调向影视企业提供前端投入的资金扶持,例如设立10亿元的青岛市影视产业发展基金、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快推出适合影视产业需求特点的信贷产品、支持影视企业上市融资等。
而无锡则在《无锡市文化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中,更强调对后期产品进行激励,针对不同等级的电影、电视剧、动漫等文化作品,给予不同金额的资金补助。
而本次佛山市推出的影视产业政策,不仅综合了国内城市的优秀经验,更开创了“全产业链”式的激励先河。将扶持范围从位于产业链重点环节的影视制作企业,扩大到了影视产业园区、拍摄基地等为影视制作提供配套服务的机构。并进一步将资助延生到了剧本写作、取景、拍摄、后期制作、发行等多个环节。
例如,除基本的拍摄场地外,佛山还支持影视拍摄基地扩张服务。“26条”明确,对影视拍摄基地为剧组提供影视道具、服装、摄影器材等租赁业务的,将给予仓储成本资助。具体将按照实际支付租金的40%,给予3年补助。
同时,为鼓励剧组在佛山取景,佛山还将向影视作品方提供单个作品最高100万元的资助,用以补贴场租、租赁设备和服装道具、置景、聘请群众演员、后期制作等费用。
此外,佛山还鼓励影视中介组织发展,支持影视行业协会、联盟机构、企业等社会组织,向影视企业提供系统的信息咨询、取景拍摄协调、品牌推广、职业培训等行业服务。
影视产业政策宣讲会上,佛山市文广新局广播影视科副主任科员黄卓群介绍,待佛山影视产业中介力量发展壮大后,该局还将推出更细化的支持方案。
◎以低门槛惠及更多企业
除了对全产业链进行支持,佛山“26条”更突出了扶持条件的“低门槛”特色。相较于多数城市更倾向于扶持大型企业、大型项目、优异作品等,佛山“26条”打出了“要月亮,也要满天星”的“诚意牌”。
在企业入驻、落户等奖励方面,无锡市强调机构须为“知名企业”或名人工作室等;青岛将资助范围限定在了“具有行业代表性的影视企业”;宁波则要求“世界500强及全国文化企业30强、浙江文化企业30强等知名文化企业”。
而佛山则全面支持影视企业在佛山开展活动,不对企业规模、等级等另设“门槛”。“26条”中明确,只要是在佛山市新注册影视企业,自注册当年起,便可获得企业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形成的年度地方财政贡献的9成作为奖励。
在奖励优秀影视作品上,多数地市更强调支持“优异作品”。
如,杭州西湖区《关于加快西湖区影视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意见》要求,在全国院线上映的原创电影,第一出品方须为杭州影视文化企业,且所获票房最低须达1亿元方可获得奖励,票房3亿元以上才能获得最高奖励150万元。网络剧方面,播出点击率须在网站排位年度前十,才能获得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
无锡则要求电影作品票房须在5000万元以上,电视剧、动漫产品须在央视或省级卫视等频道的黄金时段播出,方可享受奖励。
相比之下,佛山大大放低了等级要求,且部分奖励金额更高。电影方面,票房500万即可获补助,且单部影片最高可得200万元奖励。网络剧方面,点击量2000万便可获得奖励,且最高可达100万。非黄金时段播出的电视剧作品,同样可享受资金支持。
编辑: 肖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