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四级河长同治水,江河湖库全覆盖

19.05.2017  10:14

  一条曾经又黑又臭的“乌龙”,如今水清岸绿,汾江河变美的背后,被视为佛山探索“河长制”治水的成果。

  近年来,佛山分批治理227条重点河涌,每条河涌都有自己的“河长”,甚至每段河流还有“段长”,它们被严格地“看管”起来,现在一条条河流变清了,环境变美了。

  佛山境内,3000多条河涌交织密布。水,不仅关乎城市的“脸面”,还事关百姓的生存,事关佛山的可持续竞争力。

  经过近10年的探索后,佛山治水全面升级。昨日发布的《佛山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报批稿)(以下简称《方案》)及《佛山市河湖河长名录》 中,明确全市26条主要河道,241条主干河涌,2939条其他河涌,146座湖泊、水库全部落实到人。

  这标志着我市“河长制”由市、区、镇三级制延伸至四级制,由河、湖扩至全市江、河、湖、水库全覆盖。

  目标6月底江河湖库全面建立河长制

  治水的背后,凝聚起一座城市的价值追求。

  昨日会议提到,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生态文明建设、绿色生态水网建设等考核目标,我市河长制工作对2017年6月底、2020年底两个时间节点分别设定了指标任务。

  其中,要求到2017年6月底,全市境内江河湖库全面建立河长制,构建起市、区、镇(街道)、村四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到2020 年底,基本形成与率先实现与现代化相适应的河湖水生态环境和水安全保障体系,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总目标,并对用水总量、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饮用水水源水质等13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昨日记者从市水务局获悉,近期佛山在改善水环境工作方面将精准治理,重点做好6项主要工作,包括确保广佛跨界河流水质达标,扎实推进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内生源等四源共治,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治任务。同时,确保饮用水源安全,继续推进227条重点河涌治理。

  在控制工业源方面,今年完成100个村(居)的“一村一策”整治提升工作,扎实推进村级工业区环境整治。加快黑臭水体整治,争取早日摘掉黑臭帽子。

  此外,完善入河湖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优化入河湖排污口布局,严控入河湖排污总量,让河流、湖泊更加清澈。

  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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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区镇村1276人任河长

  昨日,我市正式建立起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市、区、镇(街道)、村四级河长体系。其中,市、区、镇(街道)设立总河长、副总河长,由同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流经各区域内主要河湖分别由市、区、镇(街道)党政负责人和村(居)委负责人担任河长,而镇(街道)、村(居)委设河湖专管员、保洁员。

  根据《方案》,全市26条主要河道,其中跨区的11条主要河道由市委市政府领导担任市级河长,11位市委市政府领导担任市级河长,所经的区、镇(街道)的负责人担任区、镇级河长。其余15条主要河道所经的区、镇(街道)的负责人担任区、镇级河长。

  统计显示,全市设立市级河长11人,市级河长助理11人,区级河长49人,镇级河长537人,村级河长679人,共计1287人(含河长助理),形成市、区、镇、村全参与,江、河、湖、库全覆盖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市级河长制。

  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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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水”不只是水质改善

  《方案》明确,各级总河长是本行政区域推行河长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河长制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考核监督,协调解决河长制推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而副总河长协助总河长统筹协调河长制的推行落实。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改善水质外,各级河长是所辖河湖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保障、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域岸线管理等。

  此外,我市专门成立了佛山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专责具体工作落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等共22个部门,对应部门职能,在河长制工作落实相关责任。

  配合河长制工作,佛山还建立了河长工作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大会,推进全面工作,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重点解决棘手问题。

  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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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臭河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河长制”编织的治理管理网络,形成了整个权力系统共同参与治水、相互协调的机制。而它的核心在于管理责任“一竿子捅到底”,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夯实责任,避免出现责任空白、任务空白。

  《方案》明确了要建立河长制考核体系和奖励问责机制,结合不同河湖管理保护要求,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与地方党委政府的各项目标考核挂钩,考核结果是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方案》还强调,群众满意程度是社会监督的重要考核指标,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价。

  在黑臭河涌治理目标考核上,要实行“一票否决”。对治水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要严肃约谈问责,确保今年底前,鄱阳环村涌、三圣河、五胜涌、英雄河、围拳涌、大棉涌、谢边涌等黑臭水体全面消除黑臭。

  10年治水

  一座城市发展的战略抉择

  水的问题,像一面镜子,折射出一个区域的发展观。佛山在做“”水文章的同时,牵动着发展理念的变革。

  在顺德英雄河边上,一块告示牌公布了河长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只能您发现河涌问题时,可以直接反馈给河长。

  “居民评价很高。”顺德区乐从镇政府负责农村工作、环保社会监督员郑建红表示,以乐从镇英雄河治理为例,整治前生活污水直排,经过大力整治后,目前水质变得十分清澈,得到众多居民认可。

  作为广东最早探索“河长制”的城市,佛山经过近10年探索基本建立河长制行政责任体系,水环境社会共治体系日益完善。

  2009年4月,佛山正式在汾江河流域16条河流实施涌长责任制,分管副市长亲自挂帅,担任汾江河河长,禅城、南海两区副区长担任段长,7个镇街行政负责人担任涌长,并通过告示牌的形式将河长、段长、涌长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佛山逐步将汾江河河长的探索固化为制度考核体系,而不仅仅是竖在河涌边的一块牌子。2013年6月,佛山召开水环境治理工作督办现场会,要求针对全市227条主干内河涌分批制定“一河一策”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佛山还建立了“一河一策”重点河涌涌长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职责,并制定了《重点河涌涌长责任制实施细则》,将涌长责任实施情况纳入到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2015年,在原涌长责任制基础上,我市进一步把河涌整治的监督和管理责任延伸到村居,实现河涌治理责任全覆盖。

  在各级河长、涌长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河道黑臭现象已基本消除,水质持续变好,水环境治理呈现出良好的示范效应。

  数据显示,广佛跨界河流水质稳步改善,佛山水道(汾江河)、水口水道、西南涌、芦苞涌等重点河涌基本达到五类水标准。今年1~4月,省控考核断面佛山水道横滘断面均值达到Ⅳ类,西南涌和顺大桥断面均值基本达到Ⅴ类,两条河涌综合污染指数同比分别下降了48.31%和18.86%。4月,首批42条主干河涌和第二批90条河涌已分别有20条和21条河涌基本指标达到水质目标,主要污染物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有问题找河长”,在佛山已形成一种共识。市民廖智新说,河长制关键是明确了治理每条河涌的直接责任人,避免出现以前“多头治水”的现象,也能给河长们传导压力,督促他们改善河涌水质,真正为民办实事。

  如今,佛山还探索建立民间涌长,逐步聘请生活或工作在河涌边的环保社会监督员,盯紧河涌治理进展,对河涌周边的环境治理成效和违法排污情况进行监督和举报,参与重点河涌整治工作的检查、评估和验收。

编辑: 王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