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地方立法2年出台4部法规3部规章 关注群众身边事

01.07.2017  18:49
佛山市地方立法理论与实践研讨会现场 - 新浪广东
刘高林在研讨会上做《地方立法协调初探》的主题发言 - 新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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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15年5月28日至今,佛山获得地方立法权仅仅过去了两年,但佛山已实施四部地方性法规和三部政府规章,在同时获得地方立法权的9个地市中,佛山出台地方性法规数量排名第一。这样的傲人成绩让佛山在地方立法工作中走在了全省前列。6月30日,佛山市法学会与人大法制工委、市律师协会、市中立法律服务社在佛山市希尔顿酒店联合举办了佛山市地方立法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为佛山市各法制工作部门、法律专家和相关学者搭建学习与交流的机会,以更好地发挥佛山市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对地方立法的支持和推动作用,进一步推动佛山市立法理论研究,深化立法工作实践。

  据悉,此次来到研讨会现场的有佛山市及各区人大法制工委负责人,各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法学会副会长、秘书长,市区政法各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市地方立法基地专家学者共140余人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良参加会议并致辞,省人大常委会巡视员李焕新到会讲话,中共佛山市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佛山市依法治市办主任、佛山市法学会副会长易新华做了总结讲话。

佛山市地方立法理论与实践研讨会现场

   佛山地方立法的数量、质量均走在全省前列

  从7月1日开始,《佛山市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及《佛山市寄递物流安全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目前,佛山市已完成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制订,涉及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机动车排气污染、货车超限超载等;而三部政府规章则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包括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寄递物流等。

  佛山市法制局法规科科长陈泳槟介绍说:“在同时获得地方立法权的9个地市中,佛山出台地方性法规数量排名第一,政府规章数量在九市中排名第二;而从质量上来看,佛山地方立法工作也得到了省的肯定。

  在地方立法权落地两周年之际,为探讨和研究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推动佛山市市立法理论研究,深化立法工作实践,为良法善治提供智力支撑,市法学会开展了“佛山市地方立法理论与实践”主题研讨征文活动,在全市法制部门、高校和其他事务部门的广泛征文,共收到论文50篇。经组织专家学者对征集论文进行评选,共评选出一等奖3篇、二等奖5篇、三等奖10篇及优秀奖10篇,并对市公安局、市法制局、南海区人大常委会、高明区法学会4个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这些论文从各个角度探讨分析了地方立法的现状、立法模式、立法困境以及发展方向等内容,对佛山的立法实践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此次会议还为本次征文活动中的获奖者及单位颁发了证书。

  研讨会上,获奖作者从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阐述了自己对地方立法工作的观点。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审查指导处处长余建红、广东财经大学法学教授邓世豹、佛山市中立法律服务社理事长、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蔺存宝作为点评专家,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和专业造诣,对发言代表的观点进行了深入点评。

  中共佛山市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佛山市依法治市办主任、佛山市法学会副会长易新华在总结发言时指出,本次研讨会内容丰富,立意深远,精英云集、汇智聚力,她期待与会的各位专家学者、实务界精英继续以法治佛山建设中的鲜活问题为导向,立足立法理论前沿,广泛聚合研究资源,积极建言献策,交流学术思想,形成更多关于地方立法的思考成果和实践经验,指导立法工作实践,助力法治佛山建设向纵深推进。

  市法学会和市地方立法基地将以此次研讨会为新的起点,创新思路,积极探索,稳步推进,进一步加强立法专项人才队伍建设,致力为推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法治佛山建设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与理论支持,努力将基地打造成推动科学立法的重要平台、民主立法的桥梁纽带和地方立法的人才智库。

刘高林在研讨会上做《地方立法协调初探》的主题发言

   民主立法、阳光立法成为佛山立法特色

  “在地方立法的立项阶段,就应该建立公开征求立法项目的意见机制,广泛吸收社会各界对于立法项目的意见。”在主题发言环节,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刘高林提出,地方人大机关在编制立法规划、计划时,应当设置媒体公开、民意调查等必要程序,广泛收集本地区及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关心的热点问题,形成科学的立项标准以及立项重点,引导立法项目更具有针对性和及时性。

  民主立法、阳光立法,正是佛山立法的一大特色。从征集立法意见开始,佛山已积极推动公众的参与。去年6月,佛山启动2017年度立法工作,向各区政府、市各有关单位以及社会公众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并推出“你最关注的2017年度佛山地方立法项目评选”活动,吸引7万多人次参与投票,收获总票数38万余票;今年更创新群众意见征集方式,与第三方机构佛山市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合作,通过网络问卷调查、街头访问等方式收集了1450条具体建议。

  从调查结果来看,45.17%的受访者表示有参与立法的经历,76.87%的受访者知道公众可以参与立法,为立法草案提出过意见、建议等,其中受访者参与立法意愿更高达81.33%。

  从采纳程度来看,佛山市民的意见也在立法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在佛山市法制局门户网站上,专门设有“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一栏,从前几部法规规章收集到的意见采纳情况来看,70%的公众意见都予以采纳或者部分采纳。

  而在今年收到的1450条具体建议中,相关立法部门将在其中梳理几十项已成熟建议,继续围绕凸显佛山特色的民生保障、环境保护、城市升级改造、岭南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等重点领域确定立法项目。“并将对市民呼声强烈的立法项目加强研究,优先考虑纳入立法项目库。”陈泳槟说。

  同时,佛山也正积极探索“互联网+”思维在立法工作中的运用,通过网上征求意见、网上投票等方式吸引更多公众关注和参与立法。或许,在未来,随着“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推进,看似高深的地方立法将走进越来越多佛山市民生活中。

  (新浪广东佛山 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