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局“管”“放”结合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

20.08.2014  19:36

  佛山市质监局建立“1+3”政府权责清单(1指职权清单,3指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投资准入审批清单、市场监管清单),统一服务标准,下放审批权力,实现“”、“”结合,切实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提高行政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建立“1+3”权责清单。 按照“法无授权则禁止”原则,清理出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等行政权力事项共464项,形成《佛山市质监局行政职权通用目录》,全面摸清了权力“家底”,建立起“职权清单”。同时,结合质监部门职能,清理出仪器仪表制造等12类禁止和限制投资的行业“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质检技术服务等21类投资经营活动“投资准入审批清单”,按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要求,制定相应的监管标准,建立起“市场监管清单”,形成前后关联、互为印证的链条式、清单式管理模式。

   二、统一规范审批流程。 梳理各环节自由裁量点,规范各类许可审批事项,按照省地方标准制定办事指南及业务手册,将受理、审查、决定、期限、收费等环节细化规范,并通过网站和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公布。该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审核发证的时间目前压缩到35个工作日,比法定60个工作日缩短近一半。

   三、下放审批权。 按照“能放则放、能减则减、能并则并”的原则,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三级计量保证体系、禅城区属组织机构代码等3个事项权利下放区局,同时取消工业产品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注册登记2个事项,不仅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也减少了政府对企业的过多干预,为企业节约了办事成本和时间。

  (佛山市质监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