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局“调堵打疏”强力推进锅炉淘汰整治显成效
近年来,佛山市质监局紧紧围绕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采取“协调、严堵、重打、疏导”四项措施推进锅炉淘汰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市在用高污染燃料锅炉300余台,比“十二五”期间下降近50%,今年9月底前将100%完成高污染燃料小锅炉淘汰工作,为保障全市锅炉安全运行,营造碧水蓝天生态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抓“调”,完善锅炉淘汰机制。一是 主动与环保部门对接,通过座谈会、协调会等形式充分地沟通协调,明确锅炉淘汰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并进行通力合作,以市政府名义发文确定在办理锅炉使用登记前征询环保部门意见,形成了锅炉施工告知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机制。 二是 制定考核标准,与市政府和各区局签订环保“一岗双责”责任书,通过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推动环保整治工作责任的落实。 三是 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向环保部门开放省特种设备电子监管系统及省特检院佛山检测院检验检测系统手机APP锅炉查询端口,方便及时查找锅炉信息,强化环保执法效果。印发《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10蒸吨/小时及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细化锅炉违法行为信息通报制度,针对企业不同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了16项专项执法措施。
二、严“堵”,强化锅炉准入监管。 严防死守,把好锅炉准入关,在办理锅炉安装、改造告知业务时,提醒企业提供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部门的批准意见。在办理锅炉使用登记时,要求企业提供有效的锅炉能效测试证明文件,对没有提供环评报告的立即发函征询环保部门意见。今年共对企业办理新建、改建的锅炉征询市环保局意见2台次,拒绝锅炉准入8台,开展能效测试162台,对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使用非清洁能源或能效测试不合格的锅炉一律不予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三、重“打”,严打淘汰锅炉使用。一是 加强风险警示。印发关于警示违法违规使用的锅炉存在安全风险的通知,督促各区依法严厉查处不办理安装告知、不申报安装监检以及偷用已经办理停用、注销、报废手续锅炉的行为。 二是 加强执法检查。通过专项督查和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的方式,上半年共抽查锅炉292台次,开展联合执法10次,发出指令书21份,针对锅炉违法违规行为立案18宗,有效震慑了违法使用省明令淘汰和已完成淘汰锅炉的行为。 三是 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去年已淘汰的锅炉进行逐一检查,排查是否存在违规复用行为,行动中共发现17台已淘汰的锅炉违规复用,均已立案查处。
四、多“疏”,开展锅炉淘汰宣传。一是 及时约谈全市锅炉制造、安装单位和高污染燃料小锅炉使用单位,通过网站、微信、锅炉作业人员培训和开展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等方式积极宣传我省的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取得企业的广泛理解。 二是 大力宣传省、市锅炉淘汰奖励政策,推动企业提早淘汰在用高污染燃料小锅炉。 三是 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及时对锅炉安装和使用单位提供政策性支持和提出帮助性意见,圆满解决了企业请示的蒸汽锅炉主体作储气用途等锅炉淘汰难点问题。
(佛山市局 钱飞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