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个“创新”争当全省“质量强市”排头兵

18.08.2016  14:03

  目前,佛山在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过程中,坚持机制创新、措施创新、宣传创新,积极发挥质量工作在推动经济发展、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积极构建“宏观质量”工作格局,争当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的排头兵、先行地和试验区。

  一、机制创新。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强市工作,市委书记主持召开质量大会暨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推进会,市长全面部署全市质量工作。强化组织架构,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原来的25个增加到47个,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构建“宏观质量”工作格局。 建立了示范市创建联络员制度。组织下辖五区开展质量强区、强镇、强业活动,其中,禅城区、三水区、高明区获批创建广东省质量强市(县、区)示范城市。 三是加强工作督查。 充分发挥市强市办的组织督查作用,并注重解决示范市创建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二、措施创新。 一是理清思路,明确方向。 制定了《佛山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及2016年创建工作计划,各区及市质监、发改、经信等八个主要部门均制定了该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是将示范市创建工作纳入市政府重点工作。 市政府下发《关于印发2016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和十件民生实事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确示范市创建的具体目标,梳理出一批重点工作项目。 三是建立示范区域(示范点)。 市质监局、商务局、环保局、住建局、行政服务中心在质量领域建立了示范区域(示范点),将其打造成为展示该市创建成效的主要窗口,并建立各示范点的基本信息档案。 四是强化工作考核。 将质量发展的主要指标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对各区政府创建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制定了《佛山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督查评价办法》。

  三、宣传创新。 一是建立简报工作制度。 市强市办每月编发2期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简报,并建立信息报送通报机制。 二是开展“大城工匠谈质量”专题宣传活动。 结合该市首届“佛山·大城工匠”评选活动,从首批30个大城工匠中选取一批直接从事产品生产、检测、研发等与产品质量密切相关的工匠人物,进行专题宣传报道。 三是加强媒体宣传。 在《南方日报》等主流媒体开展“质量强市”系列专题报道,组织报道质量强市工作约20篇次。 四是开展中小学质量教育实践活动。 截至目前,今年共组织20所中小学校的2000多名中小学生参加教育实践活动。 五是发动企业广泛参与。 举办先进质量管理培训班,开展市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通过推进名牌战略、标准化战略,做好名牌产品培育,推动优势产业集群申报“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

  (佛山市局 钱飞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