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举办宗教界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班

02.12.2014  00:20

  2014年11月13日-14日,广东省佛山市民族宗教局举办宗教界人士培训班,邀请市委党校老师和省民族宗教研究院宗教研究所负责人作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宗教政策法规专题辅导,全市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骨干170多人参加了培训。
  佛山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局局长作开班动员讲话,对该市宗教界坚持爱国爱教、独立自主自办、依法开展宗教活动、弘扬宗教优秀文化,在促进佛山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等方面作了充分肯定;要求培训班学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全会精神指导宗教活动的开展;并对近期的宗教工作作了具体安排。
  培训的学员纷纷表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是社会发展形势和时代的要求;依法治国,既是对政府管理提出的要求,也是对公民遵纪守法的期望;信教群众是公民组成部分,认真落实宗教政策法规,依法开展活动,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要把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到实处,不断树立法治观念,为建设法治中国作出应有的贡献。

 

 

  (供稿:佛山市民族宗教局;编辑:政策法规处,吴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