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召开物业纠纷人民调解经验交流会暨业务培训班

01.08.2014  15:40

全市已建物业纠纷调委会78家

--佛山市召开物业纠纷人民调解经验交流会暨业务培训班

      为总结交流佛山市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加强调解业务培训,7月24日至25日,佛山市司法局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共同举办了全市物业纠纷人民调解经验交流会暨业务培训班。市及各区、镇街司法行政部门、住建管理部门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部分社区(居委)调委会、住宅小区物业纠纷调解组织业务骨干约100人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改变了过去单纯坐堂授课的形式,综合采用了经验交流、实地观摩和专题辅导的形式进行,为学员提供多层次相互学习交流的机会。

  一是召开经验交流会。在会上,三水区司法局、禅城区司法局、南海区司法局狮山司法所、广东碧桂园物业服务公司高明分公司四个单位作了大会发言,分别从不同角度介绍了他们在推进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方面的经验和做法。他们的共同特点是:结合实际、积极筹划;部门联动、主动作为;深入调查、以点带面,有力地推进工作开展,收到明显的工作成效。

  二是组织实地观摩。会议期间,组织与会人员分别到三水西南街道雅居乐花园和云东海街道山水庄园进行参观,实地了解这两个小区在推进物业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开展、规范化建设等方面的具体做法。

  三是举办专题辅导。培训班邀请了省司法厅基层处欧志雄科长讲授了《如何做好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蔡茂林科长解读了新修订的《佛山市物业管理办法》、市中级法院民一庭徐立伟副庭长讲授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法律适用问题》。

  在经验交流会上,市司法局副局长程少云作了讲话。他对前阶段我市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作了总结和回顾,对取得的初步成效表示肯定;同时,也客观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就下一步如何深入推进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做好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把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加强指导管理,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不断扩大工作覆盖面。二是要切实提高司法所指导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在组织建设上,要根据住宅小区、社区(居委)、镇(街道)三级物业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的不同职能定位,注重分类指导。在队伍建设上,要指导和帮助物业纠纷调解组织把业务能力强、具有较高威望的人员选聘到调解队伍中来。在业务建设上,要指导物业纠纷调解组织进一步发挥好人民调解工作三项主要功能。三是要进一步加强与住建部门的协调配合。相关部门要共同履行好指导职责,建立健全日常联系制度,采取联合督导检查、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定期通报情况、沟通信息、研究工作。

  自2012年底,市司法局与市住建局共同推动“人民调解进物业”工作以来,各区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深入基层调查走访,确定了部分条件成熟的住宅小区作为试点单位,并通过边试点、边总结、边推进,逐步扩大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三水区在全市率先实现了应建小区物业纠纷调委会全覆盖;南海区狮山、九江、里水、禅城区石湾等镇街推进工作成效明显。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全市共成立物业纠纷调委会78家,其中镇(街道)物业纠纷调委会22家,住宅小区物业纠纷调委会56家,在册人民调解员530人。2013年各物业纠纷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物业纠纷200多宗。

        来源:佛山市司法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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