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国资委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职能转变

24.08.2018  23:04
      佛山市国资委近日印发《市国资委关于下放、取消和授权管理一批行政审批及监管事项权限的通知》,共下放职责类事项(含部分下放,下同)18项,取消事项2项,授权管理事项1项,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向管资本为主的监管职能转变。
      本次下放、取消和授权管理一批行政审批及监管事项权限主要亮点在于进一步将市属一级企业以外的企业战略规划、制定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合并或分立,市属国有企业投资事项等事项全体下放给市属一级企业(直管企业)审批;市属一级企业以外的企业增资由市属一级企业审批后报告市国资委;将企业国有资产出租、市属一级企业年度融资计划、提供借款和担保、为子公司单项超过净资产1%或1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市属国有企业对外捐赠、财务决算等事项采取备案的情形加以确定。
      在去年6月,佛山市国资委曾印发《佛山市国资委行政审批及监管事项权限改革目录清单》,本次继续调整优化行政审批及监管事项权限,进一步加大放权力度。一是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资监管改革。着力构建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进职能转变,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科学界定监管边界。从以管企业为主转变为管资本为主。二是依法将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由企业董事会、经理班子等机构进行决策,市国资委着力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改进考核体系和办法,提高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回归到依法监管的角色来。三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下放、授权管理事项,佛山市国资委将适时开展工作检查,加强对下放、取消、授权管理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对接不住、管不好的下放、授权管理事项,市国资委将视情况收回管理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