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安全生产工作
佛山市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安全生产工作
佛山市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高度统一、高度重视,牢固树立红线意识,狠抓责任制落实,持续加大安全投入,不断创新安全监管理念和方式方法,安全生产基础不断夯实。省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晗近期在调研时充分肯定了佛山市取得的成绩,他指出,佛山市安全生产工作可圈可点,大胆探索,积极创新,许多方面走在全省前列,经验总结值得推广全省。
(一)以更高的要求、更大的创新、更严的措施,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一是提出更高的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委常委会议、4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坚持每年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副职领导每季度亲自组织、参与一次以上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二是实现更大的创新。建立安全生产挂职制度,新提任副处级、副科级领导干部分别到市、区安监部门挂职,提升新任领导干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意识和“一岗双责”履职能力。三是明确更严格的措施。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一票否决”制度,细化组织部门具体支持措施,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考量指标之一,保证“一票否决”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落实到位。
(二)大力加强基层专职安全员建设,实现“三个破解”。一是破解监管力量不足难题。明确全市8成镇街安全监管人员达到25至35名以上,镇街监管人员总数在1100人以上。同时,全面组建村(居)专职安全员队伍,生产经营单位大于500家的村(居)配备2名专职安全员,少于500家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二是破解队伍稳定性难题。将专职安全员纳入当地社会保险体系,对工作时间5年以上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鼓励奖励或适当提高待遇。同时,实行“职业防护津贴”+“职称补贴”两大制度,在确保不降低原有收入的情况下增加津贴补贴。三是破解执法资格难题。合理调配执法人员,使全市8成的镇街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达到6-8名,保障执法监察和打非治违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大力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构建“三个机制”。一是构建激励约束机制。市发改、人社、地税、经信、财政、国资、工商、质监、银监、人行支行、安全监管等十二个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佛山市关于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措施的意见》,实现企业安全生产与企业信用管理、工伤保险费率、银行信贷、评先创优、安全监管部门检查次数和行政审批、专项资金和淘汰落后产能“六个挂钩”,积极构建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二是构建信息互联互通机制。积极依托“互联网+”技术,加快建设和完善全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征信数据库、工伤事故信息互通和共享机制等互联网协作平台,实现各部门间安全生产信息互联互通。三是构建分类分级监管机制。出台《佛山市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健康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及《佛山市职业安全健康分类分级评分表(试行)》等制度,根据企业经济属性、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程度和企业管理水平进行分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的重点对象,对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差别化监管。
(四)大力实施安全生产“行动计划”,构筑社会安全保障体系。2015年,佛山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安全生产“三大行动计划”,即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政策宣讲计划、“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指引计划,进一步整合资源、筑牢安全基层基础,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主要矛盾,提高监管透明度和企业履行主体责任透明度,全面提升监管的有效性。2016年,佛山市以“三大行动计划”为基础,进一步实施安全生产“五大行动计划”,即宣传教育和演练计划、“四化融合”计划、安全发展指引计划、“互联网+安全生产”以及“网格化”监管计划、保险与社会化服务计划,积极构建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安全保障体系。
(省安全监管局改革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