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拟进一步降低市外户口准入条件

17.03.2016  14:23

佛山市就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

拟放宽条件 凭房产证可入户

  14日起,《佛山市人民政府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记者获悉,佛山拟对原有户口迁移政策进行调整,进一步降低市外户口准入条件,再次放宽入户条件。其中,购房入户,只要在佛山有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含二手房、自建房),已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均可入户。

  征求意见稿明确,在佛山市2004年户籍制度改革的基础上,继续促进有能力在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进一步降低准入条件,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意见稿中,包括引进人才落户、购房入户、稳定居住就业落户、积分入户、直系亲属投靠落户、市内迁移户口等入户条件方面要进一步放宽。

  其中,购房入户条件中,在佛山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含二手房、自建房),已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和父母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都可以入户。稳定居住就业落户则要求,在佛山居住满3年(连续办理居住证3年或以上),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和父母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同时,意见稿还明确指出,要取消市外户口迁入中的计生审核。由市外迁入户口前进行计生审核改为市外户口迁入后,由公安机关将名单交由计生部门审查登记。调整前,规定“凡是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人员及政策外生育的子女,从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迁入。”调整后,取消市外户口迁入中的计生审核。不过,由市外迁入户口前进行计生审核改为市外户口迁入后,由公安机关将名单交由计生部门审查登记。

   ■政策解读

  直系亲属投靠入户进一步放宽

  佛山市公安局还对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进行了解读。佛山市公安局表示,调整后的市外户口准入条件与佛山2004年至今以来实施的准入条件相比,多个方面进一步放宽。其中,购房入户是市外户籍人士入户佛山最重要的途径,现在只要有房产证就可以入户佛山。调整前,需要购买一手房,并附加一定的条件(如大专以上学历或购买3年以上社保等)才能入户。调整后,在佛山市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含二手房、自建房),已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均可入户。

  佛山市公安局表示,调整前,需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含一手房、二手房、自建房等),并附加一定的条件(如居住满5年或居住满3年并购买3年社保等)才能入户。调整后,在佛山市居住满3年(连续办理居住证3年或以上),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的人员,均可入户。

  此外,直系亲属投靠入户也进一步放宽了。调整前,父母投靠子女,需要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才能投靠子女入户。调整后,对父母亲的年龄不作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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