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构建狠刹“四风”网络监督长效机制

18.09.2015  12:35

人民网佛山9月18日电 2014年4月以来,佛山市委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和要求,牢牢聚焦“四风”,坚持问题导向,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投诉便捷、处置有力、问责到位、群众评判”的狠刹“四风”网络监督平台,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动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基本思路:“四个统一、四网融合

佛山市建立狠刹“四风”网络监督长效机制基本思路可概括为:“四个统一、四网融合”,闭环管控、电子督导。即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统一入口、统一调度、统一监督、统一测评的网络监督平台,实现一网统揽、一网流转、一网监督、一网评议。

2014年,佛山市制定下发《佛山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建立狠刹“四风”网络监督长效机制的工作意见》,开发建设狠刹“四风”网络监督平台,平台于2014年4月23日正式开通。依托佛山市12345热线和行政投诉平台,原先分散在各个渠道、各个部门的投诉举报汇总到一个平台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更加便捷,实现“一网统揽”。接着,佛山又成立市狠刹“四风”办件流转中心,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属地管理、按职承办”的原则,对投诉举报件统一受理、分派处理和跟踪反馈,实现“一网流转”。通过引入全程电子监察系统,实施限时办结、红黄牌督办和问责制度,对投诉举报办结情况开展实时监督、动态监控和全程监管,电子监察结果纳入绩效管理体系,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佛山还发动群众通过有线电视、行评网站等渠道参与“四风”评议,拓宽了群众参与评议的渠道,确保民主评议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公平性。

快速处理 问责到位

佛山建立健全了《佛山市处理“四风”问题实施意见》、《佛山市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实施意见》和《佛山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配套制度,细化“四风”问题38种表现形式,规范处理程序和方式,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四风”问题处置准确、问责到位。意见明确规定,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和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村(居)党组织级所属党员都是监督对象,实现了监督对象的全覆盖。同时建立“四风”问题投诉举报受理中心,按照受理、办理、初步了解、调查处理和反馈监督五个程序,将受理时限限定为3个工作日、一般办结期限限定为15个工作日,实施闭环式管理,同时引入电子监察,对群众反映投诉的“四风”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根据“四风”问题的性质轻重、影响大小和损害后果,要对相关单位、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等处理方式;构成行政过错的,要进行责任追究;违反党纪政纪的,要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单位领导存在“四风”严重问题,或单位及内设机构发生严重“四风”问题,或对群众在狠刹“四风”网络监督平台反映的“四风”问题受到电子监察红牌警告仍久拖不办,要对领导干部问责。

坚持群众路线 健全社会监督机制

为做到全面监督,佛山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畅通参与渠道,注重群众有序参与,打通群众参与监督的“最后一公里”。网络平台开通电话热线、网络、短信、微博、微信等各种投诉渠道,解决了以往投诉举报渠道分散的问题,方便不同层次群众投诉需要。同时组建群众参与的社会化队伍,在党政机关、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新闻媒体等单位中聘任50人组成特约监察员队伍,并建立“政企廉洁诚信联盟”,在行业协会、民营企业设立效能监察联系点,动员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参与防治腐败和作风建设。在营造社会舆论方面,佛山开通了“廉洁佛山”官方微博,举办“纪检监察机关开放日”活动,开展纪检监察“微访谈”活动,建立完善重要情况通报、重大事项征求意见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发布作风建设动态,听取群众对“四风”问题的意见建议。

开通一年多成效显著

平台开通一年多以来,总体成效较好,该平台被誉为永远在岗的“电子督导组”,成为纠正“四风”的利器。中央第九巡回督导组组长王金山同志在考察这个平台后认为,佛山的做法思考深入,是个创新;扎实有效,是个品牌。狠刹“四风”网络监督平台是佛山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相当于反“四风”的“110”,受到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多家中央媒体广泛关注。

一是“四风”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截至2015年8月31日,平台共收到群众投诉举报“四风”问题4706件,已受理4164件。其中形式主义778件、官僚主义3173件、享乐主义398件、奢靡之风309件,办结4595件,办结率达98%,对16个单位、154人实施责任追究。强化刚性纠风,回应社会关切,重点整治群众关注度高的公车私用、公款消费、违规审批办公楼、违规用人以及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支付费用和购物券等不正之风,“四风”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如针对村(居)“牌子”过多过滥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对全市586个村(居)的11720块牌子进行了清理,清理率达到100%;针对村(居)村、组一级经济组织部分非党员非监察对象的基层干部监管难等情况,以重点查处“四风”问题为手段,建立了村(居)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联合处置机制,及时抓早抓小,进一步强化农村基层干部遵规守矩的思想观念和纪律要求。

二是群众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各部门各单位通过“四风”平台投诉、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认真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的要求,立说立行、即知即改,群众反映的工厂偷排污水、小区停车位紧缺、群众办事难等问题得到了及时解决。

三是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得到不断完善。结合中央、省提出的“四风”问题具体化,把“四风”问题思想上的表现具体细化为行为表现,通过梳理、归纳,把“四风”问题细化为8个方面38种表现,主要涉及讲求排场、组织涣散、文山会海、铺张浪费、吃拿卡要、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8个方面,建立健全了《佛山市处理“四风”问题实施意见》等一批行之有效、长期管用的规章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如2014年佛山市针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来的“四风”问题,专门制定了《严肃整治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行动方案》等15个专项行动方案。

四是人民群众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高。通过建设狠刹“四风”网络监督平台,整治群众关注的作风问题,让群众对干部不作为、慢作为进行监督,同时邀请广大群众对“四风”整治情况作出评价,把作风建设的话语权、监督权和评判权交给群众,从而提高了群众对党委、政府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满意度。在省纪委分布的全省廉情调查分析报告中,佛山市的廉洁指数2013、2014年连续两年位列第一。(章玉 廖复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