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民立遗嘱日趋年轻, 壮年先论身后事!

21.07.2016  08:18

     正值壮年也无重疾,部分市民却选择早早立下遗嘱。昨日,记者走访佛山公证处获悉,伴随着观念转变,我市通过公证遗嘱等方式立遗嘱的市民逐年增长,且有年轻化的趋势,其中60岁以下立遗嘱者占比从10%增至13.5%。

    70后的林女士经营一家公司,名下有房产,还有股权,属于人们口中的“成功人士”。她家有独生女,家庭关系简单,身体状况也不错。但不久前,林女士却选择到公证处立遗嘱,将属于自己的一半夫妻共同财产全交由女儿继承。她之所以早早立遗嘱,一方面是受到此前朋友圈流传的“独生子女不能全部继承父母遗产”的帖子影响,另一方面则是出于对健康、婚姻、意外等因素的考虑,提前立遗嘱以防患于未然。

    林女士的做法并非特例。随着人们法律意识增强和观念转变,越来越多的市民选择通过遗嘱公证这一效力最高的方式来立遗嘱。佛山市珠江公证处提供数据显示,在2015年该处遗嘱公证的人群中,40至50岁的人数占比4%,今年上半年该人群占比上升到4.5%。去年佛山市遗嘱公证共2538件,按4%的比例换算,那么40岁至50岁间的立遗嘱者约101人。而遗嘱公证办理人数呈逐年增长趋势,像2015年比2014年增长约7%,这意味着,今年40至50岁立遗嘱的人数将更多。

    “单从我处的数据看,去年立遗嘱的仍以70岁以上老人为主,占比64%,最高龄为87岁;60岁以下的占比13.5%,比原来增加了3.5个百分点。”佛山市珠江公证处副主任石海妹介绍,据广东省公证协会的抽样数据分析,2000年以前办遗嘱公证的基本都是60岁以上的老人,近年来则有越来越多年轻人,而佛山的遗嘱公证也同样趋向年轻化。

    “他们面临较大的工作压力,或经常乘坐飞机等交通工具出差,从健康(重疾)、风险(意外事故)、婚姻关系稳定的角度考虑,就会选择早立遗嘱来防范。”石海妹分析说,这类人群拥有较多财产,主要是从事高薪行业的白领或通过创业积累财富的企业家,多数拥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财产观念;此外,也有个别青壮年因为身患重疾才选择早立遗嘱。据禅城区公证处工作人员透露,曾有一名80后的白领因癌症复发,通过遗嘱公证将自己的房产给弟弟继承。

    记者梳理发现,佛山市民通过公证遗嘱处分的主要财产为房产,在遗嘱中占比85%以上,不过财产也逐渐呈现多样化趋向。以前,佛山市民处分的财产以房产和存款为主,近年来公司股份股权、股票、基金、保险收益等财产也越来越多。而伴随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甚至有人在立遗嘱时咨询虚拟财产的继承情况,如网店等。而在受益人方面,佛山市民的遗嘱受益人多为子女、孙子女,遗嘱人对受益人所持的“重男轻女”观念并没有很大改观,遗嘱人在有儿有女的情况下,基本不存在单独将财产分配给女儿的情况。

     问卷调查

    7成多受访者考虑立遗嘱

    昨日,记者在佛山日报在线平台、微信朋友圈进行了有关“佛山市民立遗嘱观念调查”的问卷调查,所有调查者均为50岁以下,其中近6成受访者为30岁以下。

    调查结果显示:超过7成的受访者表示“有考虑过”立遗嘱的问题,两成多受访者称“今后可能会考虑”; 超5成受访者认为50岁以上应考虑立遗嘱,另有一成受访者则认为30岁以下也可以考虑立遗嘱。而法律意识、财产观念及传统思想等因素仍被认为是影响市民立遗嘱的主要因素;此外,八成多的受访者表示立遗嘱时会把遗产留给子女。

     独生子女能否 继承父母全部遗产?

    今年初,朋友圈流传一篇有关“独生子女不能全部继承父母遗产”的文章,讲述“独生女小丽父母双亡后,她带着只有父亲名字的房产证去办过户,结果被告知她不是唯一的继承人。根据家庭情况,她父亲的两个亲兄弟、配偶和子女也都有一定的继承份额,小丽最后只能继承到这套房产的7/8”。

    佛山市珠江公证处副主任石海妹分析说,网帖中的案例存在转继承等特殊情况。我国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均是排在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该案例中小丽的父亲过世时奶奶仍在世,在其父亲没有留遗嘱的情况下,奶奶也享受继承权,且奶奶继承的份额又有多名继承人。但在实际生活中,独生子女继承父母全部遗产很普遍,办理继承手续也比多子女家庭简单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