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环保局对多家环境违法企业进行处罚

01.08.2017  13:53

超标排放废气、未配套治理设施、未依法报批……连日来,佛山市环保局对多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处罚,最高达17.4万元。

今年3月27日,市环保局委托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位于南海狮山唐边大岭工业区的南海区成海泡沫厂1台4吨/小时锅炉进行监测。经监测,该厂锅炉废气排放口排放的废气中氮氧化物折算浓度为337mg/m3,超过相关标准1.25倍; 而烟尘折算浓度为1218mg/m3,超标47.72倍。近日,佛山市环保局决定对该厂排放废气超标的行为处罚款17.4万元。

此外,还有一些企业存在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6月13日,佛山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南海华生化工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下,于2016年底擅自建设一个碱水炉,现场正在燃用木材,未配套治理设施。近日,市环保局依据相关法规,决定对该公司未批先建以及碱水炉配套治理设施未建设即投入使用的行为共处罚款5.736万元。佛山市鼎正达制锟科技有限公司未依法报批,擅自扩建喷涂机、喷砂机等,也被处罚4.608万元。

【记者】梁建荣

编辑: 林东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