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质监局关于对佛山市禅城区豪顺办公家具厂等29家企业的公告

25.03.2015  21: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的规定,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对辖区内市级定期监督检验及省级抽检中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后处理工作,要求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改正。其中佛山市禅城区豪顺办公家具厂等25家企业逾期未改正。佛山市禅城区鸿晨眼镜店等4家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依法开展得监督抽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现予以公告。

  附件:1. 逾期不整改企业名单

      2. 监督检验拒检企业名单

                  广东省质监局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