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质监局建立行政审批标准体系

09.06.2015  17:56

  佛山市局以“精简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环节、方便群众办事”为原则,以“细化裁量标准,实现量权限权”为目标,稳步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目前已全面完成了6个许可事项、3个社会服务类事项的标准化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的编制工作,确立了行政审批标准体系。

   以便民为原则,规范编写办事指南与业务手册。 严格依据《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编写规范》等地方标准,认真编制涉及市、区两级质监部门全部审批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与业务手册,统一文本格式、内容要点,对审批流程、材料要求等要素,依照精简、便民的原则进行简化,并明确办理时间、费用减免政策等惠民信息。同时,细化配置每个事项的受理、审核、咨询、司法救济等全环节的356个要素,全方位满足群众的办事需求。

  审批标准公开,保证信息透明。 通过局政务网站、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该局办事指南,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从根本上铲除“内部标准”和“潜规则”生存的土壤,实现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督权力规范运行的目的。

  服务标准动态更新,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根据法规更新以及群众网上评议、政府行政服务满意度测评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对行政审批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将行之有效的服务形式和服务理念及时转化为服务标准,不断创新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

  (佛山市质监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