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秀仁巡视员率队检查佛山市贯彻实施《广东省老年人优待办法》情况

22.12.2014  17:32

  为贯彻落实省老龄委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和全省老龄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有关工作部署,12月5日,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巡视员叶秀仁率由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老龄办组成的联合检查组一行4人到佛山市检查《广东省老年人优待办法》贯彻实施情况。佛山市王玲副市长接见了检查组成员,市政府副秘书长徐东涛主持工作汇报会,佛山市民政局局长张敏良及市财政局、市卫计局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会并作汇报发言。

  在认真听取汇报后,叶秀仁同志对佛山市老年人优待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近年来佛山市委市政府及各区党政机关、各涉老部门高度重视,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老年人的根本利益作为党政各部门工作的落脚点和出发点,认真贯彻实施省老年人优待办法,老年人幸福指数进一步提升,“五个老有”成效进一步显现,老年人优待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特别是进一步健全老年人优待政策新修订出台了《佛山市老年人优待办法》及其配套措施,规定“对常住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埠老年人给予同等优待”,具有引领示范效应。

  最后,叶秀仁同志对佛山市老年人优待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继续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老年人优待政策法规,形成老年人优待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协商沟通的工作运行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落实老年人优待办法工程中,整合力量,联合督查,合力推动政策落实;三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35号文,探索出台有关扶持政策措施,大力扶持民办养老服务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