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或出新政:无人认领尸体公示90天后将火化

25.03.2015  10:06

  南都讯  记者曹嫒嫒  “行正清”的日子就要到了,在顺德区殡仪馆内,却还有约110具遗体被“遗忘”,孤零零等着亲人的认领。日前,佛山市民政部门公示《佛山市无人认领尸体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稿提出,未来公告90天后仍无人认领的尸体,殡仪馆将进行火化处理。

   遗体冷冻9年未认领

  清明节就要到了,但在顺德区殡仪馆内,还有约110具遗体等人认领。根据顺德区殡仪馆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区殡仪馆年均处理遗体约8000具,区殡仪馆内有放置遗体的冷藏冰柜约170门,其中常年存放着约110具遗体,一直没人认领,当中存放时间最长的一具遗体,从2006年存放至今已达9年。

  该负责人介绍,无人认领的遗体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姓名不详、身份不明的无名尸;第二种情况是,死者虽然有姓名、身份,但亲友最终放弃了认领。“多半是非正常死亡的情况,凶杀、事故、纠纷等,还有一些涉及赔偿纠纷等问题无法解决,或者是案件处理需要,都放在这里。

  冷藏冰柜资源紧张

  常年得不到认领的遗体,给殡仪馆带来不小的压力。据了解,每具遗体的防腐费用为100元一天,有些家属因为费用问题便不再理会这些遗体。而根据殡葬条例的有关规定,没有家属的同意签字,殡仪馆不能进行遗体火化。没有法律和政策支持,这部分费用只能由殡仪馆自己买单。此外,按照规定,遗体都要进行防腐处理,“一旦出现异常,我们还要担负责任”,殡仪馆一名工作人员说。

  这些存放的遗体也导致殡仪馆冷藏冰柜“周转不畅”。殡仪馆上述负责人透露,一旦遇到重大事故,殡仪馆死者积压、库位资源紧张时,因为实在存不下遗体,工作人员只能恳请一些家属当天尽快将遗体火化。

  政策链接

  生态殡葬,每具骨灰补贴或超300元

  南都讯记者曾群善今年清明前,佛山民政部门首次公示了《佛山市无人认领尸体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佛山市民政局生态殡葬活动补贴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前者因多部门的修改意见未达成一致,目前尚未有出台具体时间表;后者目前仍在公示中,市民可上佛山市政府网发表意见。

  生态殡葬:须具备两个条件

  据《佛山市民政局生态殡葬活动补贴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定,进行生态葬的补贴对象,按每具骨灰300元标准发放补贴。南都记者昨日从佛山民政部门获悉,目前意见较集中的观点是,要提高该补贴的金额标准。

  该征求意见稿称,领取骨灰生态葬补贴的对象为参加由佛山市各级民政部门组织的生态葬(如骨灰植树、草坪葬等)活动,处理先人骨灰的直系亲属或委办人。但补贴的对象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先人在2015年1月1日后死亡,且生前为佛山市户籍的;或此前在我市各地寄存骨灰的;另一种则是先人生前有意愿参加生态葬活动或直系亲属对以生态葬形式处理先人骨灰无异议的。在生态葬活动结束后3个月内将补贴划入直系亲属或委办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上。各区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生态葬补贴办法。

  无人认领尸体:90天公示期后火化

  目前,《佛山市无人认领尸体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过意见征求期,昨日南都记者从佛山民政部门获悉,由于该办法的执行部门涉及各级民政、公安、卫计、财政、外事侨务、民族宗教、台湾事务等单位,目前仍在进一步修改当中。

  《佛山市无人认领尸体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称,从殡仪馆接收尸体之日起计算,尸体防腐期为30日,殡仪馆定期将防腐期届满的无人认领尸体情况,在媒体上公告,公示公告期为90日。公告期届满后,仍无人认领的尸体,殡仪馆可进行火化处理,殡仪馆进行拍照、拍摄备查。

  骨灰将保存90日,骨灰保存期间如有家(亲)属或单位认领的,殡殓处理费由认领者负责。骨灰保存期届满仍无人认领的,进行树葬或深埋处理。

  在4种情况下则无需公告,殡仪馆可对尸体进行火化处理。分别是家(亲)属书面明确表示放弃认领的;经医疗机构确认为患甲类传染病及应该执行甲类传染预防、控制措施的其他传染病死亡的尸体,如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尸体已出现膨胀、腐臭、舌肿眼突等无法继续防腐情形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立即火化的其它情形。

  活动指引

  骨灰植树  全程免费

  今年的骨灰植树活动,佛山各殡仪馆设点接受群众报名,并于4月19日结束报名。活动全程免费,包括接送、植树等等。

  4月25日、26日分两批,当天14:30在高明区更合镇“长青林”统一开展骨灰植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