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海关优化汇总征税制度 申报到放行可以秒计

21.10.2017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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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汇总征税制度进一步优化,与“自报自缴”改革叠加,货物完成申报到放行时间可以“”计。佛山海关禅城办日前在各口岸召开政策宣讲会,向外贸企业详细讲解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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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总征税是一种新型集约化征税模式,2015年开始在全国海关推广。

  这种模式为企业带来四大利好:从“先税后放”变为“先放后税”,核扣相应担保额度后,企业可先行提取货物,将税款结算后置;从“一票一结”转为“一月一结”,企业只需在次月第5个工作日前完成上月应纳税款的汇总电子支付;“一份保函全国通用”,在属地海关即可完成在全国各个海关的汇总征税备案手续;担保额度自动恢复,缴税1票、恢复1票,循环使用,资金使用效率成倍提高。

  “新一轮的优化主要体现在扩容、简化、松绑三个方面。”佛山海关驻禅城办事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优化进一步释放改革利好,适用企业从高级认证、一般认证企业扩大到除失信企业外的海关注册登记企业,仅禅城这一数字从42家扩大到2537家;同时备案手续进一步简化,原来需要企业资格备案、保函备案“两步走”,现在合并到企业提交税款担保时“一步”完成;此外通过完善保函格式,实现保函申请人和使用人(即被担保人)的“分离”,降低了获取保函的门槛。

  对产品货值高、资金流动性大的企业来说,汇总征税制度极具吸引力。佛山华鹭自动控制器有限公司在汇总征税制度推广之初即尝到甜头,公司物流部副部长梁智刚算了一笔账:“采用汇总征税后,月均盘活资金300万元,经营成本降低了不少。

  海关禅城办工作人员介绍,与“自报自缴”改革叠加,汇总征税制度为通关提速的效应更大。

  如果企业在申报报关单时勾选“自报自缴”选项,系统自行计算税费金额,完成整个申报流程,对接汇总征税制度,绝大部分货物完成申报到放行的时间可以“”计。

  [记者]任雪梅

  [来源]佛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