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佛山涉毒犯罪案重刑率近七成 12人被判无期

24.06.2015  13:16


今年上半年佛山涉毒犯罪案重刑率近七成  12人被判无期

来源:南方日报

 

 

 

在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6月23日上午,佛山中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史某钦等3人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枪支案件。其中被告人史某钦因犯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合并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而另外两名被告人,一人被判有期徒刑14年,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0个月。

 

根据佛山中院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1至6月份,佛山中院共受理涉毒犯罪类一审案件36件、二审案件123件,较去年同期均有所上升。在贩毒重刑率方面,2015年1至6月,一审案件5年以上的10人,无期徒刑以上的12人,重刑率68.75%,二审案件五年以上62人,重刑率61.67%。

 

贩卖毒品+非法持枪支=死刑

 

根据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被告人史某钦是同案被告人李某财的上家。2014年3月17日,民警在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某宾馆205房抓获李某财,并从李某财携带的挂包中起获毒品一批。

 

李某财被抓获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提出协助抓捕其上家史某钦,并联系史某钦购买2千克甲基苯丙胺。2014年3月18日凌晨3时许,民警在上述宾馆301房楼梯间抓获前来交易的史某钦,从史某钦处起获高纯度的甲基苯丙胺2006克、甲基苯丙胺片剂60.97克、自制仿64手枪1支、子弹4发。

 

最终法院认为,史某钦贩卖毒品的数量大,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非军用枪1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结合本案具体情况,在对被告人史某钦量刑时酌情考虑,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至于该案的被告人李某财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4年;被告人詹某莲,则以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20个月。

 

7人贩毒案5人被判死刑

 

毒品犯罪引发的后果,轻则妻离子散,重则祸国殃民,历来都是受打击的对象。正是因为毒品犯罪带来的极其严重社会危害后果,该类犯罪一直与重刑相伴。在今年1月佛山中院审结的一宗贩卖毒品案件中,7名被告人中有5人被判处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被告人农某能、黄某军共同出资向“阿青”购买毒品海洛因,再贩卖给被告人郭某勇等人。被告人黄某胜受雇于农某能、黄某军,负责运送毒品、收取毒资。

 

被告人郭某勇向农某能、黄某军购得海洛因10890克后,再加价贩卖给他人。

 

2013年3月28日,民警将涉案的7名被告人抓获,并从农某能租住房间内起获海洛因807.8克;从黄某军租住的房间内起获海洛因193.98克;从吴某伟租住的房间内起获海洛因398.76克;从罗某租住的房间内起获海洛因13.1克;从徐某福租住的房间内起获氯胺酮28.39克。

 

法院审理认为,上述7名被告人贩卖毒品数量大,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根据各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农某能、黄某军、郭某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吴某伟、罗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两名被告人分获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5年。(唐梦  黄志庆)

 

 

(责任编辑:杜淑琴)

温国辉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优化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 推进共建粤中国广州政府
广州市委部署干部监督工作
完善干部监督制度机制提高干部监督工作水平 日中国广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