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环保警察成立一年 刑拘犯罪嫌疑人95人

29.10.2015  01:01

  中新网佛山10月28日电 (蔡一鼎 温扬勤 边翔)今年10月,佛山市公安局环保警察迎来成立一周年。“环保警察”成立来一年来,立环境污染案件55宗,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95人,同比上升44%;逮捕90人,同比上升67%;检方移送起诉90人,同比上升58%。

  佛山市开展的打击行动有力震慑了恶意污染环境的违法企业主,有效遏制了民众反映十分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为佛山市城市升级做出有力保障,在近期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发布的2014年度环保公众满意度调研报告显示,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总体满意度评价佛山排名全省第三,其中党委、政府在环保方面努力的满意度排名全省第二。

  佛山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江楷鑫表示,2014年8月,媒体报道顺德区污水直排水源地威胁居民用水安全,佛山环境污染问题又一次引起公众的高度关注。

  佛山市作为全国甚至世界知名的制造大市。但伴随工业生产高速发展,环境问题也日益突显出来,民众对惩治环境犯罪的呼声越来越高,2014年,全市环保系统日均受理环境问题投诉31件,环境问题更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的常客,重拳治理环境污染问题已刻不容缓。

  为了遏制“排污黑厂”污水直排水源地的恶性循环问题,2014年10月,佛山市委、市政府决定批准设立佛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环境犯罪侦查大队,该大队成为全省首支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专门队伍,即“环保警察”。随后,全市五区公安相继成立环境犯罪侦查中队,形成遍及全市的环保警察队伍。

  环保警察彻底改变了以往环保案件“等案上门”的工作模式,以对环境污染犯罪“零容忍”的态势主动出击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负责人介绍,设立环保警察后,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不再受到环保部门行政执法权的限制,警方可以提前介入并与环保部门密切配合,无论是证据搜集、案件认定还是违法人员抓捕、审查,都更为迅速高效,从而缩短办案时间、减少重复劳动、提高执法效率。成立一年来,全市环保警察受理案件数与去年同期相比提升30%。

  佛山市公安局负责人表示,佛山公安环保警察将紧紧抓住国家环保部选取佛山作为环保综合督查试点城市的机会,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与环保部门进一步密切协作,继续对全市污染环境犯罪宣战,严厉打击超标准污水排放、污染河流、河道等违法行为,为佛山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及舒适和谐的人居环境贡献力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