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科员受贿被抓 揭发局长贪腐黑幕获减刑
佛山市档案中心原科员陈某强,供出了时任佛山市档案局局长张永钊的贪腐黑幕,得以立功减刑
羊城晚报讯 记者黄晓晴报道:佛山市档案中心原科员陈某强因贪污、受贿被抓,在侦查阶段,因供出了时任佛山市档案局局长张永钊的贪腐黑幕,其得以立功减刑。17日,羊城晚报记者从禅城法院公开的判决书看到,陈某强涉及的贪腐数目达19万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借着项目收受好处
陈某强于2002年入职佛山市档案局,2013年3月调入佛山市档案中心,任事业编制科员,2007年调入佛山市档案馆新馆建设办工作,负责佛山市档案馆新馆智能馆库系统集成项目、新馆智能密集项目建设事宜。
档案馆新馆建设,许多款项由陈某强经手,他由此有了“做小动作”的机会。像其中一笔4万元的档案馆弱电系统设计咨询服务退费本应划进佛山市档案馆账目,但是,他却将这笔钱另作他用。
另外,他还借着项目,收受好处。2013年8月,在佛山市档案馆新馆智能馆库系统集成项目招标中,珠海泰坦软件系统有限公司中标,陈某强因此收受了该公司10万元好处费。2013年7月,宁波八益实业有限公司中标佛山市档案馆的其中一个项目,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徐一军(已判刑)按事先的允诺,给了陈某强5万元。
揭发局长获得减刑
2013年11月27日,被佛山市纪委约谈期间,陈某强不仅主动交代了上述事实,还主动揭发了时任佛山市档案局局长的张永钊的犯罪行为。
据他交代,上述4万元咨询费退费是由佛山市档案局局长张永钊实际控制并使用的,他只是听从张永钊的指令去执行,不构成贪污罪。至于这笔钱具体是怎么使用的,他回忆,其中有28000元被张永钊拿去公务接待和送礼了,另外11000元被张以及家属用于购物,还有1000元被张用于加油。
另外,他还指出张永钊同样收受了珠海泰坦软件系统有限公司、宁波八益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徐一军的好处费。
经纪委查证,张永钊确实涉嫌贪污、受贿。当年12月24日,在陈某强的协助下,办案人员在张永钊的居住地将其抓获。由此,纪委为陈某强出具了立功证明。后来,张永钊贪腐案被纪委重点办理。
鉴于上述事实,一审期间,公诉机关建议,以贪污罪判处陈某强二至三年有期徒刑,以受贿罪判处其五至七年有期徒刑。
禅城法院审理认为,鉴于陈某强有自首情节以及立功表现,还积极退赃16.4万元,是可以对其宣告缓刑的,公诉机关的量刑意见过重。禅城法院最终一审判处陈某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