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首批重点河涌整治成效如何?第三方报告打分
佛山市民身边的河涌污染现象正在越来越少,这与一项重要的治水工程有关:来自第三方的最新评估结果显示,经过整治,佛山第一批重点整治河涌中27条河涌已消除劣V类水质,并稳定达到Ⅴ类水质的整治目标。
记者获悉,2013年底,佛山市正式开始实施第一批重点整治河涌整治,已基本完成整治工程建设任务。为评估总结第一批重点整治河涌整治情况,佛山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第三方单位开展第一批重点整治河涌评估。7月28日,该报告在佛山市环保局网站公布。
报告肯定了整治工作的成绩,同时也指出,该批河涌整治中存在“重景观、轻水质“”等现象,整治措施缺乏系统性,导致部分河涌整治结果未如预期理想。
报告建议,要以水质改善、污水处理厂负荷提升等数据复核整治工程的项目成效,避免出现河岸景观建成而水质未见改善的现象。
整治之后:总体水质较整治前改善30.1%
报告显示,水质达标情况。经过整治,第一批重点整治河涌中27条河涌已消除劣V类水质并稳定达到Ⅴ类水质的整治目标。其中,禅城区5条,顺德区8条,南海区6条,三水区5条,高明区3条。此外有3条河涌基本达到Ⅴ类水质,12条仍为劣V类。
根据2013年8月至2016年12月的水质监测数据,通过治理措施前和治理措施后综合水质指数的定量变化幅度进行比较,第一批重点整治河涌总体水质较整治前改善了30.1%。
其中,佛山五区中禅城区总体水质改善了45.8%。目前,禅城区的佛山涌禅城段、南北大涌、新市涌及罗南涌均能稳定达到Ⅴ类水质,佛山水道禅城段基本达到Ⅳ类水质的目标但仍不稳定,而丰收涌水质虽有改善,但仍为劣Ⅴ类水质。
三水区紧随其后,总体水质改善了38%,其中,芦苞涌三水段、樵北涌白泥段、大塘引涌、草塘围东排渠及白土涌能稳定达到Ⅴ类水质的整治目标,西南涌三水段、乐平涌、樵北涌金本段及大塱涡涌等4条河涌目前仍为劣Ⅴ类水质,水质改善不明显。
此外,高明、顺德、南海总体水质分别改善了30.1%、24.2%、4.5%。
报告还对综合效果进行了评估,顺德区得89分,居五区第一。其次分别为高明(87.4分)、禅城(86.4分)、三水(85.2分)、南海(76分)。报告认为,各区均属于完成等级,说明第一批重点河涌整治工作基本完成。
部分河涌未从源头解决污染,水质改善不明显
该报告也对整治工程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据称,在工程整治方面,由于资金、技术、行政等原因,河涌整治工作基本没有严格按照“一河一策”整治方案实施,整治工程变动较大;同时,由于前期准备工作繁冗、施工期较长,施工期间水质改善停滞,时效性不强;部分整治措施如岸线整治、绿化与河涌水质改善相关性不大。
在水质改善方面,报告认为,佛山各区河涌整治中存在重景观轻水质、重治标轻治本、重应急治理轻长远治理等现象,整治措施缺乏系统性,导致部分河涌整治结果未如预期理想。
此外,部分河涌未从源头上解决污染问题,仅仅利用生态修复作为治理的主要措施,水质改善并不明显;河涌整治成效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呈现出来,部分河涌水质未能立即反映河涌的整治效果。
行政管理方面的影响也不可忽视。报告显示,佛山部分跨区、跨镇河涌水质受区、镇内污染外,也受上游或下游其他区、镇污染的影响,重点河涌整治主要以各区、镇各自为政,缺乏跨区、镇联合整治。
此外,整治工程还存在截污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部分截污管错接、漏接、堵塞,管道下沉,拍门盖打开、拍门损坏、拍门不能紧闭,截污井被填埋等现象,导致出现截污管污水向内河涌排放、河水进入截污管、地下水进入截污管等问题,影响内河涌水环境及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
下一步要避免“河岸景观建成而水质未见改善”现象
佛山能从第一批“一河一策”重点河涌整治工作中总结哪些经验?接下来的河涌整治应该如何更好推进?报告建议,佛山要以河长制推进水质改善的联防联治,通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考核办法等制度设计,明确落实河长的职责,推动河长们重视河涌整治的系统性和科学性。
具体来说,每条河涌的最高级别河长应围绕水质目标,牵头分析污染主因、查找污染源头、确定重点工程项目,加强统筹力度制定整治方案,科学、精准的推进河涌整治,并加强对水质与工程的双重跟进,加强跟进督办,确保水质达标。
报告建议,佛山应同时加强水环境整治信息公开,聘请一批生活或工作在河涌边的环保社会监督员,参与重点河涌整治工作的检查、评估、验收。
此外,佛山还可以分批分期开展整治,巩固第一批河涌整治成效,对已消除劣V类的河涌应加强管理巩固整治成效并加强日常保洁,未能消除劣V类的河涌应进一步围绕影响水质的突出问题加大投入力度,争取早日达标。
报告称,对于佛山第二批、第三批重点河涌的整治,除对广佛跨界河流水质有较大影响的河涌要同步加快整治外,建议其他河涌整治时间为4年,分年度确定整治目标。其中,第一年制定方案、做好前期工作;第二年启动整治,基本消除黑臭;第三年继续整治,全面消除黑臭;第四年深化整治,主要指标基本稳定达到V类水标准。
报告还建议,第一批“一河一策”整治未达标河涌整改方案以及后续批次河涌“一河一策”整治方案要以水质改善工程措施为主要内容,确定工程项目要提出水质改善的预期成效,并以水质改善、污水处理厂负荷提升等数据复核整治工程的项目成效,避免出现河岸景观建成而水质未见改善的现象。
【来源】南方+
【记者】赵越
编辑: 王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