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与佛山“首法”均侧重城市环境管理和保护

19.12.2015  12:25

佛山首部地方性法规——《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昨日获得佛山市人大常委会表决一致通过。随后,佛山市人大召开 新闻 发布会宣布,佛山在全省今年获得“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9个城市中,率先通过地方性法规。这也意味着作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佛山在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方面将有法可依。

“首法”方向为民意所向

自5月佛山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佛山“首法”剑指何方,一直为外界所猜测。在获得立法权之后,佛山市委书记刘悦伦曾表示,佛山可以在环境保护方面先行立法。然而,在9月召开的佛山市人大常委会上,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却“先人一步”进行初审。

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佛山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叶雪青表示,佛山划定的历史文化街区有20个,优秀历史建筑有115处,这些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蕴含丰富的历史价值,需要被保护。“但由于上位法这方面的规范内容比较原则、宏观,缺乏具体的操作指引,使佛山历史文化保护方面压力增大。”叶雪青称。

此外,今年7月,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将9个立法项目进行民意征求的过程中,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得票排名非常靠前,市民的积极性很高。“为适应佛山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形势迫切需要,有必要制定条例,从法律制度层面填补体系空白,从立法层面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在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维护、修缮、保护管理等工作”。叶雪青称。

据悉,《条例》先后于9月7日、11月3日分别进行了第一、二次审议,并经过数番修改,并在昨日的佛山人大常委会终审通过。条例制定过程中,市人大遵循“开门立法”的原则,组织召开了30多场座谈会。截至12月11日,收集到各方面修改意见982条,综合采纳修改意见423条。

“广州是老大哥,这个草案我们很多内容都借鉴了广州的经验。”佛山市人大法工委科长刘高林称,比如草案名称“历史街区”的提法就是借鉴了广州的经验。

古建筑将获“预先保护”

佛山如何在“首法”中亮出“佛山特色”,也备受各界关注。《条例》从名录保护、保护措施、修缮利用、法律责任对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等作出规定。

对古建筑实行“预先保护”制度成为《条例》一大亮点。“预先保护,就是对普查和相关建设过程中发现的疑似保护对象及时开展预先保护”。

佛山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科长刘高林解释。《条例》对预先保护程序、政府职责、时间期限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使之操作性更强。“今年上半年,汾宁古道还在申报路上68幢老古建筑被拆除,一时引发热议。有了这个《条例》,可避免类似的现象发生。”佛山市国土规划局总规划师刘宏说。

另外,在挖掘历史建筑活化利用方面,《条例》规定,保护责任人通过功能置换、兼容使用经营权转让、合伙入股等多种方式,利用历史街区等发展文化创意、休闲 旅游 等特色经营活动将受鼓励保护。

更多新法还将陆续来

叶雪青介绍,“首法”通过后,还需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才能正式公布施行。对于“首法”的落地,昨日,佛山市司法局负责人表示将“首法”纳入2016年的普法宣传,并邀请专家进行宣讲。同时,佛山市国土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条例,做好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的普查工作,同时对保护资金、修缮补助等问题将出台配套办法、细则和标准。

另外,佛山市住建局的负责人陈小勇也表示,将加强执法巡查,及时发现违反《条例》的行为,并将巡查工作纳入城市管理网格化工作中。叶雪青表示,人大也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首法”实施一段时间后,将把《条例》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立法后评估。

另外,佛山市人大相关负责人透露,除了已经通过的“首法”,佛山还有《佛山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也已经通过昨日人大常委会的二审。此外,佛山还有河涌水治理、物业管理、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等也已经纳入立法项目库。

各市立法进展

已通过的

佛山

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草案表决稿)》已经获市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审议表决通过,将提交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已过二审

中山

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已过二审,目前正在继续征求意见,待市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审议表决。

已过一审

东莞

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草案)》已经审议通过,拟提交下次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

惠州

惠州市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草案)》已进行第一次审议,12月将进行二审,计划明年初提请惠州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继续审议和表决。

潮州

潮州“首法”很可能为《潮州市地方立法条例》,目前该条例已经通过人大常委会一审,即将于本月底进行二审,如无异议将在明年初人代会上三审通过。

湛江

湛江市地方性法规制定办法(草案)》已提交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将于12月呈报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审批,提交明年2月市人民代表大会表决。

江门

今年9月,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江门市地方性法规制定办法(草案)》。

等待审议的

韶关

《丹霞山保护管理条例》已完成起草阶段的工作。下一步将送到韶关市政府的法制部门,由法制部门再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梅州

已经组织召开《梅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论证会。

立法三大热点领域

“小立法法”热门因程序优先

记者统计发现,“小立法法”在9市立法中最受“追捧”:梅州、江门、潮州、湛江等四市的“首法”都锁定在“小立法法”,也即当地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上。另外,佛山、东莞的“首法”虽很可能不是“小立法法”,但就如何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条例也已经提上了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议程。

对此,佛山市法制委员会委员、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科长刘高林表示,号称“小立法法”的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属于程序法,是其他实体法指定、实施的保障。所以,各市选择程序法先于实体法。另外,程序法需要提请市人代会的审议,所以大家赶在各地的人代会前出台“小立法法”草案也是出于时间方面的考虑。

生态保护受关注因紧迫性

对于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也是重点之一。惠州的“首法”将锁定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河网密度较高,水域环境复杂的中山也选择将水环境保护作为首个努力推进出台的地方性法规。韶关则将目光集中在丹霞山的保护和管理上。

西枝江作为东江第二大支流,主流全程都在惠州市境内。保护西枝江水源水质,不仅关系到惠州市民的切身利益,还关系到整个东江流域(包括香港、深圳等地)居民的切身利益,对西枝江水源水质保护进行立法迫在眉睫。因此,《惠州市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草案)》拟明确禁止在西枝江流域内的河道和水库管理范围堆放、倾倒垃圾、渣土和其他废弃物等。

很可能成为韶关首部地方立法的《丹霞山保护和管理条例》也备受关注。随着丹霞山近年来陆续成功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丹霞山及其周边区域成为 投资 热点,对丹霞山的整体环境包括地形、地貌、植被、水体、名胜古迹以及保护建设管理秩序等带来了冲击,立法保护丹霞山刻不容缓。

参与立法的有关专家表示,《丹霞山保护和管理条例》的确立,有望进一步加强对丹霞山的有效保护和管理,确保丹霞山的完整性,实现永续利用。

侧重城市环境优化因管理需创新

佛山和东莞均将立法重点优先放在城市环境管理和保护上。只不过,佛山关注的是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而东莞则侧重城市综合管理。

佛山市人大昨日称,《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主要在名录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创新。

东莞市委党校教授王学敏表示,立法关涉的城市管理是东莞急需加强和解决的环节,《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草案)》有望对推动东莞 经济 社会的发展起到实际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