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首部法规草案明天初审

06.09.2015  17:56
明天,佛山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召开,将对《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草案)》进行初审。

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明天,佛山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召开,将对《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初审。

今明两年暂定10件立法项目

如果立法工作推进顺利的话,该《条例(草案)》有望成为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佛山作为岭南历史文化名城,首部地方性法规关切历史文化保护,回应了民意,也是推进我市城市升级等中心工作的要求所在。

该负责人透露,市人大常委会近日还通过了《佛山市人大常委会2015~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提出在2015~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拟安排10件立法项目,其中要提请常委会进行初次审议的法规案暂有3件。今后将发挥顶层设计作用,规范我市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的《佛山市地方性法规制定办法(草案)》也正在制定中。

市人大常委会在省人大常委会、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广泛征求意见、调查研究、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暂定10件立法项目。佛山将根据地方立法需求,把其他项目也纳入立法计划库。”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建华表示,佛山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用解决现实问题来体现地方立法的价值。对立法项目“成熟一个立一个”,对法规案“成熟一个审议一个”。

运用“互联网+立法”

征求民意

5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佛山成为首批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城市。距今不到4个月,就能拿出3部法规草案、10个立法项目,这不仅彰显了佛山在地方立法筹备工作机制上的顺畅,也体现了佛山在立法能力和立法技术上的不俗实力。

要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坚持开门立法,畅通市民参与立法的渠道。”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悦伦明确指出,做好立法工作一定要畅通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的渠道,探索运用新媒体等方式,便利公众参与地方立法工作。

从人民中来,到人民中去,“互联网+立法”的工作思路逐步成为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地方立法工作的一大创新之举。“我们和佛山日报社合作,把征集到的立法建议项目,用APP、微信、微博以及网站等新媒体资源,让市民参与投票,广泛征求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负责人说,在文案写作上,也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设计上富有视觉感,让每一个立法项目都得到充分展示。

该负责人表示,这次“互联网+立法”的探索,为立什么法提供了富有说服力的数据支撑,也让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工作显得从容且有底气。

让立法护航佛山深化改革

近日,《佛山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刚刚结束征求意见程序,根据征求意见修改后,将于本月底送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这一《规定》的出台,将有助于规范我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的程序,保证立法质量。

在地方立法中,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理念、重质不重量和管用实用的三种理念,制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的良法。”杨建华表示,佛山将按照地方立法“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重实效”的工作思路,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当前佛山承担着较多国家和省的改革试点任务,其中国务院及其部委赋予的改革任务有15项,省政府赋予的改革任务有25项。这肩上的“担子”,对渴盼12载而取得地方立法权的佛山而言,更需要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确保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开展立法工作要强化战略思维,切实把立法工作放在大局中思考、放在大环境中审视。要处理好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的关系。”刘悦伦说,目前改革发展对立法的要求,已经不仅仅是总结实践经验、巩固改革成果,而是需要以立法凝聚改革共识,通过立法做好顶层设计,引领改革进程、推动科学发展。

文/佛山日报记者王轲、黄碧云

通讯员佛任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