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佛教居士林四举措建设文明宗教活动场所

27.08.2014  19:11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佛教居士林成立于1946年,68年来历经风雨,林址曾数度搬迁。在社会热心人士的支持下,总建筑面积2650平方米的新居士林于2002年9月建成。新居士林位于城区,功能齐全、宽敞清净,满足了广大居士过宗教生活的需求。多年来,佛教居士林坚持爱国爱教原则,发扬佛教优良传统,弘扬正信佛法,受到省、市、区政府宗教部门肯定,获得“广东省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达标场所”、“广东省模范宗教活动场所”、“梅州市一类宗教活动场所”等荣誉称号。
  一是爱国守法,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梅江区佛教居士林坚持正规、正信、正法的学习,礼请法师开示弘法,每月固定两天组织居士林理事及工作人员学习时事政治、宗教政策法规,提高爱国守法的意识。定期组织居士学习佛法、佛教刊物和教理教义,教导居士讲究规矩礼貌、正心修身、和睦家庭,把修持融会到日常生活中去,坚决反对抵御邪教。
  二是健全制度,提升规范管理的水平。居士林的管理由理事会统筹,下设8个小组,实行分工负责,民主管理。8个小组为学习组、唱念组、财会组、福利组、总务组、保卫组、值日组、办公室。如学习组负责组织定期主持宗教政策法规,佛教教理、教义学习;唱念组组织进行早晚功课,举行法会佛事;福利组负责做好赈灾扶贫、助残助学、修桥修路等社会福利事业,服务群众;保卫组负责场所建筑、消防、活动等安全保障工作;各个小组分管各项具体事务,承担各职能,各小组之间既明确分工,又相互联系,并定期向理事会汇报工作情况。
  三是端正教风,树立佛教界良好形象。居士林坚持道场素食清修,加强对居士信徒的临终关怀和做好临终助念,注重睦邻和谐,搞好周边群众关系,为照顾周围群众的作息还调整早、晚功课及法会时间,支持邻近居民搞好用水用电等基建。
  四是热心公益,发挥服务社会正能量。多年来,居士林对政府的号召积极响应,引导居士们(居士大部分是生活节俭的老人)以实际行动为社会福利事业作贡献,踊跃参与赈灾济困、助学助残、修桥修路、施药放生等慈善活动,2006年以来,用于慈善项目的善款近90万元。为更好照顾年老体弱居士,居士林筹资25万元,将老居士林改造成老人颐养场所,供无人照顾的年老居士居住。
 
  (供稿:梅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编辑:宗教工作一处•廖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