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提醒:别放松作风!假期公款吃喝 公车游玩照样被逮

31.12.2014  11:06

新快报记者梳理盘点机关作风“曝光台”设立至今19期案例,发现节假日前后高发违反廉洁自律问题

广州市纪委此前披露,80%的行受贿都集中在节假日前后。在迎接2015年元旦假日之际,新快报记者梳理从去年6月至今年12月发布的机关作风“曝光台”发现,19期曝光台有16期均公布了违反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公务出访、公务消费等廉洁自律规定的案例,其高发节点,也是集中在节假日前后。

这些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案例梳理出来,也许更能够作为“反四风”的好教材,为广大党员干部度假时所警惕。

广州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也表示,狠抓作风建设已成新常态,在元旦等节假日期间,广州仍将保持查访监督力度不放松。

■新快报记者 罗琼

关键词1 公车违规使用

节假日的公车违规使用都去了啥地方?

过年去农庄吃饭,平时周六去从化泡温泉,下班了去酒店坐坐……这些安排,听起来惬意而自在。但如果是驾驶公车前往上述地方呢?而有些公务员法律意识单薄,酒后驾驶甚至是醉驾,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之余,他们也面临着行政记过、开除公职党籍甚至是服刑的严重后果。

1去农庄

曝光单位: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南沙分局珠江街城管执法中队

具体情况:2013年2月12日(年初三)中午,珠江街城管执法中队值班队员开执法车到永乐农庄用餐。

处理结果: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对相关当事人通报批评同时追缴费用。

2去温泉

曝光单位:天河区人社局

具体情况:2013年3月2日(周六),天河区人社局副调研员焦某使用公车到从化市,其车停靠从化温泉某场所附近长达4个多小时。

处理结果:系统通报批评,作出检讨,追缴费用。

3去酒店

曝光单位:南沙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具体情况:今年1月8日(周三),南沙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刘启违规驾驶公车前往增城市锦绣香江温泉酒店。

处理结果:被诫勉谈话,追缴费用。

4酒驾醉驾

广州市规划局黄埔分局原副局长黄汛酒后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被黄埔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给予黄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

黄埔区穗东街原主任科员张野酒后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天河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给予张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

今年1月17日,增城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养护中心职工刘某某酒后驾驶公车,被交警查获。除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外,增城市交通运输局在全市通报有关情况,对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要求作出深刻检讨。

关键词2 公款违规消费

节假日的公款违规消费都花在啥地方?

中秋节前买月饼,中秋节后买大米,没放假就安排时间去旅游……当公款成了“私款”,应节消费就变得“随心所欲”起来。但随着作风建设的强度更强、深度更深,当事人都以受处分、补缴款等方式,为这些“随心所欲”埋单。

1买应节礼品

曝光单位: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花都区自来水公司、花都区质监局

具体情况:去年中秋节前,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花都区自来水公司、花都区质监局等单位利用公款购送月饼等节礼。

处理结果:对14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其中不乏局长、党委书记等领导干部,有多名正处级干部被给予警告或记大过处分。

2买鸡蛋大米

曝光单位: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具体情况: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使用财政拨款的培训费,购入月饼上百盒,还买了金象米、胡姬花油、饼干、巧克力和清远土鸡蛋等。

处理结果:广州市人社局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批评以及诫勉谈话;违规发放给个人的所有物品按价退款,上交单位财务;有关情况通报全系统。

3集体旅游

曝光单位:南沙区横沥镇庙南村委会、南沙区大岗镇大岗村委会

具体情况:2013年11月,南沙区横沥镇庙南村党支部书记黄某等人以“开展征地拆迁培训学习”为名,申请征地拆迁工作经费15万元,组织部分村干部到北京、广西贺州、广东河源等地旅游。

同年9月,南沙区大岗镇大岗村党支部书记吴某使用大岗村经济合作社集体资金84800元,分两批次组织村“两委”班子,党员和村民代表外出旅游。

处理结果:涉事的黄某等人已被立案调查。吴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两委”班子成员使用的公款被责令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