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非法使用“伪基站”发促销短信 或被追究刑责
当事人非法使用“伪基站”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羊城晚报讯 记者谢颖、通讯员黄彩华报道:男子陈某为了牟利,开车载着“伪基站”给东莞一家床上用品店群发促销短信7万多条,影响数以万计的移动手机用户的正常通话。陈某与店主刘某均被现场抓获。11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已受理陈某、刘某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一案,将择日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3年12月初,20岁的广东阳西县男子陈某通过网络购买一套伪基站设备,用于群发信息牟利。2014年4月上旬,陈某与东莞市大岭山镇富安娜床上用品的店长刘某商议,由刘某支付3000元,雇请陈某帮忙群发促销信息两天。2014年4月17日9时许,陈某携带伪基站设备窜至大岭山镇与刘某会合后,由刘带引至大岭山镇凯东新城附近的路边。陈某利用伪基站设备,群发富安娜专卖店的促销信息约5万多条。随后,陈某收取了刘某的报酬2000元。
同月24日9时许,陈某再次携带伪基站设备,驾驶一辆小轿车窜至大岭山镇,与刘某会合后,由刘带引至大岭山镇工商银行附近的路边。陈利用伪基站设备群发富安娜专卖店的促销信息。当日14时许,陈某纠集阿飞(另作处理)帮忙开车,由刘某带引至大岭山镇玉屏路避风塘餐厅门前路边处。陈某利用伪基站设备,群发富安娜专卖店的促销信息。其间,东莞市公安局侦查发现该情况后,赶赴现场将陈某、刘某和阿飞抓获,并在现场缴获伪基站设备一套。
经鉴定,该短信群发器属于伪基站设备部件。经鉴定,该伪基站在2014年4月24日至少向周边1.9万多名用户发送垃圾短信,向每位用户至少发送1条垃圾短信,合计影响至少1.9万多位用户的正常通话,对每位用户的影响时长在1个小时内。
起诉书称,陈某、刘某非法使用“伪基站”设备干扰公用电信网络信号,危害公共安全,均应当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