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已三天 部分住户仍“一热难求”
2014年11月15日,北蜂窝路15号院,工作人员在居民家中测量室内温度。新京报记者 薛珺 摄
新京报讯 (记者饶沛)昨天是北京市正式供热第三天,一些读者致电本报热线67106710反映,部分小区仍然没有供热。市供热办副主任许晓晨表示,还没有供热的供热企业应尽快启动供热,区县政府应积极协调供热企业与居民之间的纠纷,保证供热工作平稳进行。
记者梳理反映家中不热的热线线索发现,今年小区供热不力问题,主要分为3类,一是居民不交供热费或物业费等费用,被物业、热力单位停暖;二是小区改造设备、管线,发生跑水问题需要抢修无法供热;还有部分老旧小区由于设备、管线老化造成供热不力。
问题1
居民不交费被停热
案例:林萃路10号院
11月15日,北京集中供热的第一天,北京市朝阳区林萃路10号院的小闫一家原本准备在暖气来后,给百天的双胞胎女儿筹备百日宴。但让他们没想到的是,这个小区不少家庭的暖气片到了17日依然冰凉冰凉的。对此物业公司表示,因小区部分居民多年不交暖气费,供热企业没有供热。该小区毗邻国奥村、奥林匹克森林公园,是该区域最老的小区,老人居多。
记者以居民身份联系该小区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该小区居民分两类,一类是供热费可以有单位报销的,这部分人百分之百都交费了;另一类是没单位报销的,这部分人里有一部分没交钱。
说法:企业不应以未交费为由不供热
市供热办副主任许晓晨告诉记者,供热企业不应以未交费为由不供热,协调供热企业与居民的责任在属地区县政府,遇到正常供热而不交费的居民,供热企业应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而不是拒绝供热。“但是现在一些供热企业很难,有的拖了四五年供热费,已经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营。”许晓晨表示。
市市政市容委提醒,如果居民遇到供热方面的问题,可以先向供热单位反映,向供热单位反映问题无效的,可以向各区县供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以拨打全市供热服务咨询热线“62357575”反映,管理部门将督促供热单位予以解决。
问题2
管线跑水,无法供热
案例:大兴香海园小区
吴女士住在大兴区香海园1号楼,她告诉记者,11月15日供热第一天,该小区暖气管道发生漏水,虽然供热企业在抢修,但是至今暖气不热。
吴女士称,该小区的供热管线之前两年都未出现问题,今年小区进行热计量改造,一些管线进行了更换,结果今年供热时跑水就比较严重。
说法:应积极为供热企业创造抢修条件
一些小区由于今年进行热计量改造中留下的问题,造成供热初期漏水严重。居民应积极为供热企业创造抢修条件,比如配合企业为挖开管线留出工作面。家中较冷的情况下可适当开启电暖器,防止感冒等。
问题3
供热管线、设备老化
案例:北蜂窝中路15号院等老旧小区
在北京一些老旧小区,供热不力是每到冬天都会遇到的老大难问题,被统称为“低温小区”,由于设备老化,管线常年使用造成内部垢层越来越厚,流水减小,且很多老旧小区保温层不好或者根本就没有保温层,造成这些小区供热效果不好。
北蜂窝中路15号院就是一个曾经供热不好的老旧小区,往年每到冬天,住在该小区的64岁的刘宝珍都要穿起厚厚的毛衣。“因为设备太旧,管线也老,温度总是出不去,热能也有所损耗,所以需要人手在这里调。”热力站的工作人员说。
说法:向热力公司反映,为管线改造创造条件
北京最大的供热企业--北京热力集团相关负责人此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每年都会制定一批低温小区的改造方案,主要依据就包括投诉电话形成的投诉热点。因此,居民应积极拨打供热企业的投诉电话,反映家中不热的问题,以便供热企业掌握情况,为下一步改造创造条件。
包括北蜂窝中路15号院在内的24个低温小区今年被列入改造名单,完成了改造。经过测温,室内温度已经从往年的16℃变成了今年的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