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省级供给侧改革总体方案出炉 详述如何“去库存”

01.03.2016  08:52

  一年之计在于春。

  在中央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号召之下,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已是“南国春来早”,率先出台了首个省级供给侧改革总体方案,涵盖一个总体方案、五个行动计划,超过4.5万字。

  2月29日,广东省政府正式印发《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及《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行动计划(2016—2018年)》、《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2016—2018年)》、《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行动计划(2016—2018年)》、《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2018年)》、《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行动计划(2016—2018年)》六份文件。

  广东制定了三年时间内“去降补”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其中,去产能上,到2018年底,基本实现“僵尸企业”市场出清,到2016年底,全省国有关停企业全部出清;2017年底,全省国有特困企业基本脱困;2018年底,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显著提高,国有经济结构明显优化。去库存方面,到2018年底,广东全省商品房库存规模比2015年底的1.6亿平方米减少约12.5%。

  广东拟将积极妥善处置“僵尸企业”作为化解产能过剩的牛鼻子。总体方案表示,全面摸清“僵尸企业”情况,建立国有和非国有“僵尸企业”数据库。将国有“僵尸企业”作为处置重点,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进行细化分类,有针对性地采取兼并重组、资本运营、创新发展、关闭破产等不同方式进行精准处置。出台国有企业出清重组“僵尸企业”促进结构优化的指导意见和省属国有企业出清重组“僵尸企业”促进结构优化的实施方案。同时制订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化解严重过剩产能。推动珠三角地区产业梯度转移。

  在化解房地产库存上,广东提出了“统筹推进差别化户籍制度改革”,并制定600万本省和700万外省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方案,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此同时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控制商业地产开发规模,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等。根据未来三年的目标,在全部消化2016—2018年供应溢出约630万平方米商品房的基础上,力争再化解2000万平方米的商品房库存。各地级以上市商品住房去库存周期基本控制在16个月以内,非商品住房去库存周期明显缩短。

  此外,在去杠杆方面,总体方案要求,到2018年底,证券、期货机构杠杆率符合相关监管指标体系要求,保险公司杠杆率全面达标,直接融资占全部融资金额的比重超过35%;降成本方面,到2016年底,为全省企业减负约4000亿元,企业综合成本比2014年下降约5%—8%,到2018年,企业负担进一步减轻;补短板方面,到2018年底,完成软硬基础设施投资11500多亿元,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新型城镇化相协调、与新供给体系相匹配,布局科学、覆盖全面、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软硬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总体方案还提出,要“坚持供给侧改革与需求侧管理相结合”,把破解供给与需求不匹配、不协调和不平衡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供给侧与需求侧双管齐下,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从供给侧发力,从生产领域扩大有效供给,加强中高端产品和优质服务供给,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不断增强持续增长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