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在杭州召

18.11.2014  15:42

  11月11日,浙江省社召开了全省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会议传达了全国总社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特别是王侠主任的讲话精神,并就下一步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全省11个市、23个县(市、区)供销合作社主任,省社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省社主任马柏伟作重要讲话。

  嘉兴、萧山、余姚、苍南、南浔、上虞、义乌等单位供销合作社主任在会上作工作交流,重点就各地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目前的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所要开展的重点工作开展了座谈。

  会议对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肯定,指出,目前全省各地试点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一是党委政府重视。省委、省政府对综合改革十分重视,省领导都多次作出了重要指示并作专题调研,承担试点任务的市、县普遍加强了对综合改革的组织领导,强化了政策扶持。二是积极争取支持。各试点单位认真制订综合改革方案,进一步加强了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改革配套工作。三是坚持改革创新。各地在试点工作中,因地制宜,大胆探索,一些方面的改革事项已经取得了突破。

  对下一阶段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了四方面要求。

  一是要把握主动,积极推进“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三定”方案,增加供销合作社(农合联)职能,探索新的人员管理机制,探索县级供销合作社(农合联)管理新机制,并总结推广各县管理体制中行之有效的好做法;要明确供销合作社资产的归属和完整性,应增强供销合作社的控制力,更好地发挥支农惠农的主导作用;要理顺组织管理体制,理顺“农合联”与有关部门的关系,完善执行委员会内设机构的运行机制,加强对乡镇“农合联”的指导和服务;要加强调查研究,解决“供销合作社为依托组建农合联”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是积极稳妥地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要抓好已有的资金互助会试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风险处置制度和风险隔离制度;要推进6个“农合联”试点农民资金互助会的建设,落实审批监管主体、运作内控主体、托管服务主体的责任,加快建立互助资金保险制度、风险补偿资金和损失补偿机制;要有针对性地开发金融创新产品,扩大合作金融服务的规模和范围。同时,结合“农合联”建设,探索组建资金互助会联合会或资金管理公司,承担资金余缺调剂、运行安全监管、资金保值增值等工作。

  三是深化社有企业改革。推动涉农企业“合作化、一体化、个性化”发展,重点抓好农资企业的“三化”,大力引导企业参办、领办合作社,加强与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的对接;要以电子商务和产融结合为突破口,加快社有企业转型升级步伐,大力发展信息经济,把握国家重视发展农村金融等契机,积极发展小额贷款、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等,优化经营结构;要以龙头为依托促进联合合作,加强龙头企业与地方供销合作社的合作;要继续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建立完善对社有企业的绩效考核机制,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倡导员工持股制,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

  四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在思想上,提高认识,谋划和推动基层社改革。在业务上,要加强与生产合作的结合,既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社,又要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要加强与经营网络的结合,通过发展城镇流通网点、建设经营服务综合体和综合服务社等;要深化与外部资源的结合,加强与社会能人、村两委、集体经济等的合作,不断引入新的机制和要素,借力发力、借船出海。在体制上,要向创新要动力,基层社发展必须创新体制机制,各种改革方式、方法都可以大胆尝试。

  会议强调,今年是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第一年,今年工作抓得怎么样,对起好步、开好局意义重大。要把握重点,各级供销合作社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着眼大局,把握机遇,既要按照改革的总体部署推进改革,又要创造性地落实改革措施。要统筹兼顾,各单位要对全年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再梳理、再研究,全力以赴完成确定的目标任务,并认真谋划好明年工作思路。要提升精气神。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改革担当精神,尽心尽责地做好份内的工作,确保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