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7年农村从教供需见面会和免费师范毕业生双选会的通知
粤教师函〔2017〕15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的通知》(粤府办〔2016〕3号)精神,推进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有效补充粤东西北地区农村学校合格教师,促进教师队伍合理配置、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定于2017年4月15日(周六)在广州举办“2017年农村从教专场供需见面会”(以下简称“供需见面会”)。为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等部门关于完善和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63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我省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同期举行“2017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广东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见面会”(以下简称“双选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需见面会和双选会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4月15日(周六)9:00—14:00;
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西区田径运动场。
二、参加人员
(一)广东省2017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供需见面会
1.粤东西北地区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领导和人事股负责同志各1名;负责带队的各有关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同志各1名。
2. 2017年高校毕业生。其中有志到农村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从教的2017年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本、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外省生源毕业生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广东生源本、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以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可申请享受“上岗退费”优惠政策。
(二)2017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广东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见面会
1.已报送免费师范毕业生需求计划的市、县教育局人事科(处、股)负责同志,有关中小学校长。
2.2017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广东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教育局将本通知尽快转发至县(市、区)教育局,积极组织县(市、区)教育局参加供需见面会和双选会。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7年教师需求计划和上岗退费人员材料的通知》(粤教师函〔2017〕7号),各地的教师岗位需求计划和招聘方案应经当地政府和编制、人社部门审核,并在供需见面会和双选会上执行。请有关县(市、区)教育局与会时公布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尚未出台招聘方案的,应明确招聘岗位和人数以及招考时间,并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未按粤教师函〔2017〕7号文件提交农村教师需求和免费师范生需求的县(市、区)(附件1),在与当地编制、人社等部门沟通后,须于3月31日前按附件2的格式报送农村教师需求,按附件3的格式报送免费师范毕业生需求。已报送需求计划的县(市、区),如有新的教师招聘需求计划的,请及时将有关信息报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
(二)各市、县教育局要深入贯彻落实粤府办〔2012〕63号文件的精神,根据当地教师补充需求及我省生源免费师范生的具体情况,积极参加免费师范生招聘工作。
(三)各高校要及时发布“广东省2017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供需见面会”的信息,大力宣传“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内容,鼓励和动员广大毕业生积极参加。高校毕业生(包括免费师范毕业生)应携带学生证、就业推荐表以及其他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有关材料参加供需见面会。
(四)请各市教育局汇总所辖县(市、区)教育局参加供需见面会和双选会的人员名单及招聘计划落实情况,于4月7日前将《会议回执》(附件4)报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包括电子版)。
(五)由于接待能力有限,省教育厅仅负责安排市、县教育局参加供需见面会和双选会人员(每单位2人)的食宿,其他人员食宿自理。
(六)请市、县教育局参加供需见面会和双选会的同志于4月14日上午12∶00前到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中山大道西191号)培训1号楼前台报到(详细地址见附件5)。参加本次供需见面会和双选会的粤东西北地区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同志同期参加4月14日下午在广州召开的“强师工程”工作推进会,具体事项另文通知。
联系人:江远彬、曾诗瑜,联系电话(传真):020-37627294,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可在省教育厅网站(www.gdhed.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附件:1.未提交2017年农村教师需求计划县(市、区)
2.2017年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教师需求计划表
3. 2017年免费师范毕业生需求计划
4.会议回执
5.报到地点地图
点击下载: 粤教师函【2017】15号附件.zip
广东省教育厅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