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方依托案件管理强化司法行为规范

13.10.2015  12:22

  中新网广州10月12日电 (索有为 韦磊 王磊)日前,广东韶关市检察院案管部门与该院办案部门、行政装备、纪检监察等部门联合建立涉案财物管理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对涉案款物的同步监管,这是该院通过案件管理规范司法行为的又一举措。

  记者12日从广东省检察院了解到,今年6月份以来,在广东省检察院统一部署下,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案管部门对2013年1月以来的所有案件进行逐一评查,认真梳理查找在案件管理过程中发现的司法办案不规范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整改意见。

  多渠道查摆司法不规范问题

  “全省检察机关所办理的每一宗案件的每一个流程都要经过案管部门把关,在规范司法行为过程中,案管部门应该更好地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说。

  全省各级案管部门结合职能,从案件流程管理、涉案财物管理、质量评查、业务考评、统一业务系统应用、律师接待、信息公开、司法统计等八个方面,认真查摆近年来在案件管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同时,内外结合采取“请进来、走上门、社会评”多种形式深入查摆,力求查全、查实、查准,列出一个清晰的司法不规范问题清单。共梳理出司法办案不规范43大类516个问题。“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办案流程监控方面,”省检察院案管处处长刘顺龙介绍,如对律师阅卷、调查取证等申请办理不及时,案件超期办理,没有执行或者变通执行相关法律程序等。“另外,在涉案财物管理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全省有15个检察院没有专门涉案财物保管室和相关设备。14个检察院没有制作涉案款物管理台帐。

  切实保障辩护律师执业权利

  对于梳理发现的司法不规范问题,广东省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对照检查,做到立行立改。各地检察机关正在对照问题清单认真进行整改。针对律师界普遍反映刑事案件尤其是检察机关自侦案件阅卷难、会见难、听取意见难等问题,广东省检察院专门制定出台《关于依法保障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意见(试行)》,有效保障辩护律师权利。全省各地检察机关也纷纷出台规范性文件保障律师权利,如广州市院出台了《广州市检察机关关于听取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意见工作规定》,深圳市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在刑事诉讼中保障辩护律师依法执业权利的办法》等。此外,全省检察机关还进一步加强硬件建设,如江门、湛江、茂名、梅州、云浮等地开辟律师办事绿道,设置和完善专门的律师会见室。广州市院新建成的律师接待室占地约为170平方米,内设阅卷室、听取意见室、工作区和等候区,为律师提供“一站式”服务等。

  让制度成为规范司法的“紧箍咒

  针对案管部门查找出的司法不规范行为,郑红要求,要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源头治理,既以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抓好“治标”,又从长远的角度谋求“治本”,从制度和机制上解决查摆出的各方面问题。目前,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正在积极制定和完善职务犯罪线索管理规定、保障辩护律师依法执业的意见等办案制度,以及国家赔偿监督办案规程、公诉出庭等业务操作规程。“我们还将进一步发挥案件管理部门在规范司法行为中的作用,强化对司法办案的日常监督管理,让监督成为规范司法的高压线。”刘顺龙告诉记者,案管部门将重点把好五个关口,即把好执法办案程序关,对受案、结案和送案环节进行全程监督;把好办案期限关,防止办案超期;把好涉案财物管理关,确保涉案财物依法规范、安全高效流转;把好保障诉讼参与人权益关,依法为律师履职提供协助和便利;把好案件信息公开关,依法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