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宣判华藏宗门邪教犯罪意义重大

04.11.2015  10:44

    近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华藏宗门”案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今年5月,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邪教组织华藏宗门教首吴泽衡及多名骨干分子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强奸罪,诈骗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一审有了判决结果,可谓大快人心。

    华藏宗门创立于1990年,吴泽衡自称是“华藏”一脉初祖,自封法号“觉皇”,并编造“华藏心法”等歪理邪说。华藏宗门是典型的邪教组织,吴泽衡假借佛教的词汇和义理,宣扬自己的救世主身份,以实现对被蒙蔽的群众的绝对控制,并通过编织自己具有超能力等谎言,招揽信众,聚敛钱财、强奸妇女,严重扰乱社会和经济秩序,给人民的正常生活造成巨大的危害。

    在创立邪教之前,吴泽衡其人在社会上就已劣迹斑斑。在2000年到2010年期间,他曾因擅自发行股票等犯罪行为入狱,我国司法系统秉持“治病救人”“惩前毖后”的精神,对他进行了教育,但吴泽衡出狱后,却一而再再而三地挑战国家法律尊严。

    国家各级有关部门对华藏宗门邪教活动始终高度关注。2014年7月30日,广东公安机关在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下,在有关省市的协助配合下开展“猎枭行动”,依法查处“华藏宗门”非法组织。我国《刑法》第三百条明确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以吴泽衡为首的邪教组织肆意妄为,扰乱国家正常秩序,从一开始就注定了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一直以来,由于邪教犯罪往往以正常的宗教信仰自由为幌子,人们对其往往不能有本质性的了解,特别是由于邪教犯罪多从“精神控制”入手,对受害者的危害往往不是“一时”的,故所造成的伤害可能随时间变化而不断放大,最后“毁灭”一个人。这一切都使得邪教犯罪在初期带有一定的迷惑性、隐蔽性,使一般群众真假难辨。因而此次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华藏宗案件的审判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它既弘扬了法律正义,又捍卫了公民正当的宗教信仰自由。

    此次珠海市中级法院的审判,还在事实上开了依法处置邪教、审判邪教犯罪的好头。但在某些地方,基本的法治观念还未深入人心,许多地方的群众还没有时时刻刻以法律来保护自己的自觉,相信此次审判若能广而布之,会有良好的“普法”效果。其次,我国向来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但群众自身必须要对“宗教”和“邪教”具备基本的甄别能力。社会主义国家的宗教信仰,同科学精神是一致的。宗教具有合理的理论体系,强调的是对个人心智的磨练,而不会同基本的科学精神相矛盾。而邪教,往往宣扬与科学基本原则大相背离的歪理邪说,部分群众因为受“怪力乱神”之说蛊惑而对邪教死心塌地,这反映出某些地方崇尚科学的基本价值观还有待树立。

    人的心智如同一片麦田,如果不种下麦子,就会为杂草所盘踞。广大群众需要积极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府部门需要大力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普及,并揭批邪教的歪理邪说,为群众正视听、讲道理。人民群众也需要从华藏宗门案件中吸取教训,远离邪教,理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