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对刘铁男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3.06.2014  18:38

  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涉嫌受贿犯罪一案,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经依法指定管辖,今日已由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向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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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铁男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铁 男利用其担任国家计委产业发展司司长、国家发改委工业司司长、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 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铁男简历

  汉族,籍贯山西祁县,1954年10月出生于北京,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工学博士。

  1983年到国家计委工作,历任国家计委原材料局主任科员、国民经济综合司副处长、处长、机关党委助理巡视员、办公厅副主任、经济预测司司长、产业发展司司长,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司司长兼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体制组组长。

  1996年—1999年期间,任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经济参赞。

  2006年12月任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副部长级)。

  2008年3月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0年12月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1年9月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国家能源委员会委员兼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2013年8月8日,刘铁男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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