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宣处吴建华:依法治国务必与从严依法治党共同推进

21.11.2014  12:24

依法治党与依法治国在我国当代政治语境中具有本质上的一致性。十五大报告对“依法治国”作了完整解释: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则进一步明确了“依法治国”的建设蓝图: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依法治党”就是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和党的法规来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通过党的各项具体制度来保证国家的宪法和党章成为党组织和党员的最高行为准则。(俞可平,中共中央编译局副局长,《学习时报》2010年3月15日)

依法治党是管党治党建党的基本管理方式,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执政方式。两者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在不同的工作方向上采取的一致工作方式,目的都是为了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障人民幸福安康、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区别在于,两者所依的“法”具有不同的内容和边界。但党规与国法,从根本上讲又是统一的,都必须以宪法为最高准则。依法治党与依法治国,二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依法治党应与依法治国同向而行、同步而动。在依法治党与依法治国的顺序上,究竟哪个为先在理论界有不同的看法。以俞可平为首,有“治国必先治党,依法治国必先依法治党”的观念。从历史发展过程看,建党先于建国,从时间上、逻辑上强调治党先于治国的次序无可厚非。但从目前情况看,我党面临的形势严峻、任务繁重、时间紧迫,在历史新起点上,强调与贯彻依法治党与依法治国同向而行、同步推进更有现实意义。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是具有前瞻性的正确部署。作为唯一的执政党,要坚持依法执政,不能不同步推进依法治党。

依法治党与依法治国,是同一个主体的不同工作方面。依法治党与依法治国一体建设、共同推进,有利于党对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统一规划、统一领导,有利于党的建设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协调推进,有利于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中做到“守纪”与“守法”的一致和统一。

法治是大治,严治是真治。从严治党是依法治党、依法治国的保障。从党的传统来说,从严治党是一直坚持的重要原则。庞大的党员队伍和面临的“四大危险”、“四大考验”形势决定了要长期坚持从严治党;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习近平同志又提出了从严治党的八条新要求;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部署的新形势下,从严治党则更需进一步坚持和加强。

从严治党不是口号,而是行动。十八大以来,在先治标再治本的思想指导下,党中央持续、深入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积极成效,赢得了党心、民心。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决定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四中全会号召,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须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王岐山同志在中纪委十八届四次全会上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从全党来说,从严治党应切实贯穿于党的思想、政治、组织、作风、纪律、廉政和制度建设的各方面,切实体现到对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干部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切实反映在发挥全体党员和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方面。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应该在依法治国、治党和遵纪守法中发挥积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落实从严依法治党的要求,既要靠党中央强有力的领导,也要靠地方各级党的正确领导,更重要的是要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战斗堡垒和广大党员在遵纪守法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从严依法治党也是如此。

截止十八大召开前,全国有党员8000多万,总支、支部一级的基层党组织370万,占全部党组织的95%。十八大后,有超过18万违纪违法党员干部被处分,其中“苍蝇”尤盛于“老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缺乏战斗力的问题也十分突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从严、依法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十分重要和必要。

基层党组织应规范和加强自身建设,主动将法治建设纳入基层党建的工作范围;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应当努力学法、尊法、用法、守法、护法,努力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唯有如此,方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党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