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侨办召开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换届会议

13.04.2016  10:28

郑建民副主任(右九)、于保忠巡视员(右八)与受聘的特邀律师合影留念

郑建民副主任讲话

特邀律师代表詹礼愿律师发言

  广东侨网讯  4月12日上午,广东省侨办召开“广东省侨办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换届会议,20名特邀律师及侨商代表应邀出席会议。省侨办副主任郑建民、省司法厅巡视员于保忠出席会议并讲话。

  郑建民强调新一届法律顾问团要进一步增强对新时期为侨资企业法律服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主动适应当前侨资企业转型发展新形势,适应侨务工作新常态,适应侨商人群新变化,适应法制建设新要求,助推侨资企业转型发展。郑建民对新一届法律顾问团提出五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法律维权服务工作制度建设,二是认真进行涉侨经济纠纷和案件的协调处理,三是努力营造维护侨胞投资权益的良好环境,四是创造有利条件,扩大法律顾问团影响,五是要多向国侨办及兄弟省市区法律顾问团学习取经,了解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

  于保忠在讲话中希望法律顾问团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感,把为侨资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做深做细,发挥好侨资企业在“走出去”中的向导作用,在“引进来”中的先锋作用,对外国企业的引领作用。要强化素质,提升服务水平,当好侨务部门的法律参谋,认真倾听侨资企业的呼声,反映侨胞的愿望和需求。要健全机制,规范化运作,不断提高法律顾问团的服务水平。

  特邀律师代表、广东博厚律师事务所主任詹礼愿在发言中表示,要积极维护好侨商的合法投资权益,引导和发挥好侨商对内建设国家,对外支持国家战略的正能量,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探索依法护侨新模式与新路径,急侨商之所急,忧侨商之所忧,促进侨资企业在广东可持续健康发展。

  据悉,“广东省侨办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成立于2006年9月。成立十年来,法律顾问团在法制宣传、维护侨资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了广大侨商的赞赏。2016—2018年度,广东省侨办共聘任20名特邀律师,其中续聘17名律师,新增聘3名律师。  (文/潘海峰 图/赖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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