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产品侵权香奈儿被起诉 知识产权审判庭:商城也要担责
大洋网讯 作为华南地区高新企业聚集区,天河区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较多。天河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致力加强对新型案件的探索和研究,同时对源头性侵权案件加大判赔力度,为天河区高新技术发展、推动社会知识产权自主创新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近日,天河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共有三宗案件分别入选广东省首届十大涉外知识产权案例和2016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为今后同类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提供了良好的借鉴作用。
【典型案例】
商场销售侵权香奈儿产品被起诉
2014年11月,香奈儿公司发现位于广州市天河路某商场胡某经营的店铺所售卖的手袋标识与“CHANEL”注册商标字母排列顺序、字体字形一致。另,胡某曾因销售侵犯香奈儿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被工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香奈儿公司认为,胡某侵犯其合法权益,给香奈儿公司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某商业城公司作为市场管理方,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纵容商铺售假行为,应承担共同侵权责任,因此诉至法院。
判决:商场承担连带责任
天河法院审理认为,胡某作为经营者,其行为已构成对香奈儿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在工商行政机关已对胡某销售侵犯香奈儿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情况下,时尚商业城公司未对胡某的经营活动进行检查、教育及监管,致使胡某继续销售侵权商品。香奈儿公司曾向时尚商业城公司邮寄律师函,但被实际退回,在时尚商业城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香奈儿公司对函件被退回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应视为时尚商业城公司对其监管职责、法律责任的淡漠。
综上,时尚商业城公司对胡某的侵权行为未履行监督管理的义务,应承担连带责任。遂判决胡某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时尚商业城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作出后,时尚商业城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信时记者何小敏 通讯员罗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