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外就医后 陈水扁再因洗钱被起诉

23.01.2015  20:13

  1月5日,台湾当局前领导人陈水扁获准保外就医。下午三点半左右,陈水扁坐着轮椅,其子陈致中将其推至台中监狱大门口,并搀扶他上车。中新社发 路梅 摄

  中新社台北1月23日电 台湾当局前领导人陈水扁、吴淑珍夫妇涉嫌收受陈敏薰1000万元新台币,协助其取得台北101董事长职务,两人此前均依贪污罪被判刑8年。台北地检署23日再依洗钱罪起诉陈水扁。

  综合中央社、《中国时报》报道,这笔贿款已在2011年被检方没收,是扁家弊案中第一笔被没收的贿款。由于吴淑珍曾将贿款透过哥哥吴景茂存入人头账户,已依洗钱罪判刑定谳。法官认定陈水扁是洗钱共犯,退回检方重新调查。

  台北地检署侦办时曾讯问陈水扁,也曾两度嘱托高雄地检署传讯吴淑珍作证,但吴淑珍均以身体不适拒绝。台北地检署认为证据齐备,23日正式起诉陈水扁。

  除本案外,陈水扁还涉台新金并彰化银行案,由“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侦办中,目前尚未侦结。

  陈水扁因涉及龙潭购地收贿及洗钱、陈敏薰买官等案遭判刑定谳,合并应执行刑20年,本月5日获准保外就医一个月。台“法务部”近日表示,陈水扁保外就医案将在2月4日到期,矫正署台中监狱已联络陈水扁,月底将派人到高雄市探视,研究是否延长保外就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