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弱势少年儿童,台湾是怎么做的?
新华网台北10月7日电(记者韩淼 陈键兴)近年来,儿童福利问题尤其是儿福机构议题愈加受到重视。新华社驻台记者专程走访台湾多地的少年儿童福利机构以及相关社会团体,实地了解台湾在这一方面的理念与做法。
台湾儿福机构几乎没有残疾孩子
从台北到高雄,从桃园到南投,记者意外地发现,台湾儿童福利机构里大都是身体健全的孩子。这与大陆相关情况有很大不同。
多次赴大陆交流的台湾中华育幼机构儿童关怀协会创办人洪锦芳告诉记者,台湾当局与地方政府的福利支出中,大半拨给残疾人士,关注残疾少儿的民间社会团体也很多。因此,台湾身心残障儿童几乎都在家庭得到抚养。
台湾伊甸社会福利基金会以关注残障人士起家。基金会专业督导团专员吴淑芳介绍,在台湾,身心残障及发展迟缓儿童在医疗院所或其他专业机构的治疗费用,百分之百由台湾当局或地方政府承担。但是,一些家庭连基本生活开支都捉襟见肘时,民间力量就会介入,对孩子生活的各方面,包括治疗所需的交通费等进行补助。
天使心家族社会福利基金会执行长林照程曾是大提琴音乐家,两个重度、极重度发展迟缓的孩子相继出生,把这个家庭一度拉入谷底。那段经历让他与妻子决定成立一个社团,把有相同处境的家庭聚在一起。“父母先走出来,孩子才有希望。”林照程说。在基金会营造的大家庭里,人们抱团取暖,相互鼓励,自助助人。这类家长互助团体也在帮助照顾残疾儿童家庭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那么,在台湾儿福机构里的又是什么样的孩子呢?洪锦芳介绍,主要是来自失能家庭的弱势少儿以及行为偏差的一些孩子。“这些孩子身体是健全的,但心理上受过创伤。有的是父母吸毒或坐牢,有的来自贫困单亲家庭,也有的遭受过性侵害。还有一些因为做错事被法院裁定到安置机构的孩子。”
让福利机构里的孩子会生活、能生存
洪锦芳说,台湾儿福机构的核心理念是让孩子学会正常地生活,能顺利融入社会,赢得人生“翻盘”的机会。很多儿福机构的出发点很简单,就是做慈善,但近年来都越来越往专业化方向发展。
记者在新竹、南投、台中、高雄等地的儿福机构走访发现,无论是公办、私立,其社工人员、保育人员、心理咨询师甚至厨师都有专业执照。
台中慈馨儿少之家是一所私立机构,主任詹前柏说,这项工作压力、挑战都很大,员工虽是科班出身,但仍需情感分享与支持,也要聆听资深人士的经验。“我们想要打造成学习型团队,创造一个学习型环境,这样我们的孩子也才会是学习型的。”
这些福利机构都尽可能让孩子以家庭方式生活。新竹德兰儿童中心有42个孩子,按男女生分为5个小家,每个家里的格局与一般家庭相仿,有客厅、卧室、卫生间、厨房。孩子们与社工住在一起,家里的装饰布置由他们自己决定。
院长赵贞美介绍,他们每个月给孩子发零用钱,要求他们自己购买生活用品,教他们记账与存钱,了解生活成本。寒暑假期间,结余充足的“小家庭”可以出去旅游。虽然有中央厨房供餐,但每周至少一天,孩子们要自己动手做饭。
福利机构里还普遍设有“品格教育”墙,教导孩子们逐渐形成主动、诚实、尽责、忍耐、感恩、勤奋、宽容、井然有序等品格。在一些安置“问题孩子”的少年之家,除了义务教育,还提供职业教育,教给孩子们未来可以赖以生存的一技之长。
台湾当局卫生福利部门在新竹设立的“少年之家”接收了147个法院裁定安置的“失足”少女。负责人黄贞容介绍,他们设置了美容、中餐烹饪、西式烘焙等教程,孩子们可以根据兴趣选择。学成之后,还会安排她们考取职业证照,并为她们推荐工作机会。
在“少年之家”的一个房间里,记者看到了孩子们的作品展示,栩栩如生的龙猫塑像、以假乱真的蛋糕饰品,都展现出孩子们的闪光一面。
“寄养家庭”给孩子一个家
虽然台湾的儿福机构无论在硬件设施还是软件配备上都已趋完善,但洪锦芳等专业人士认为,把孩子送到儿福机构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台东阿尼色弗儿童之家附设“南投家园”的陈挹香说,虽然他们尽力给孩子“家的感觉”,但是送孩子到福利机构是“下下策”,如果能去寄养家庭,还是要优先让孩子“回”到家庭。
台湾儿童暨家庭扶助基金会社会工作处专员刘美芝介绍说,台湾的家庭寄养制度从上世纪80年代至今,已形成一套较完善的系统。
她说,家扶基金会是台湾最主要的寄养家庭招募机构。有意愿的家庭可向基金会申请,并提供详细的家庭经济状况与精神状况、经历等资料。相关单位会对申请家庭进行面试、培训和考试,全部通过者才可以拿到“寄养家庭”执照。在孩子进入寄养家庭后,还会有社工进行辅导与定期评估。
刘美芝说,当局或地方政府会发给寄养家庭照顾孩子所需的一定标准的生活费,但事实上,许多寄养家庭对入家孩子往往都有额外的支出。
她说,许多孩子与寄养家庭的父母结下了深厚的感情,有的结婚成家后还选择住在寄养家庭附近,平时经常回去看望养父母。目前,全台约有1500多个寄养家庭,但仍“供不应求”。
公设民营模式:资源最大化
台湾的儿福机构在经营模式上是多样的。黄贞容告诉记者,从承办主体上看,台湾儿福机构有公立、私立与公设民营三种模式。在全台126家安置教养类机构中,约十分之一是公设民营模式。
台当局卫生福利主管部门负责相关事务的张秀鸳告诉记者,当公务部门受限于人力等因素无法顾及,相关工作又适宜民间团体承担时,公务部门会公开招标,与民间组织达成劳务采购合约,在契约中写明服务项目的内容以及公务部门应提供的费用等。
她举例说,判断能否委托民间办理的最重要标准是看是否涉及公权力的执行,例如调查儿童是否遭受家暴以及把受虐儿童带出家庭等,都需公务部门执行,不宜委托;而照顾失能家庭的弱势儿童、辅导身心残障家庭等工作,则可以委托给专业的民间团体来做。
保护少儿权益意识,也是“罚”出来的
采访中,记者深切感受到保护少儿权益是台湾社会非常重视的一个议题。而专业人士介绍说,这种关切也是在相关法规不断健全之下逐渐形成的。
洪锦芳说,台湾在1973年就通过了“儿童福利法”。经过一系列制度化发展,在2003年形成了“儿童及少年福利法”,并设立了113专线,提供民众举报伤害少儿权益案件。
根据“儿童及少年福利法”规定,台湾的医务人员、社工人员、教育人员、保育人员、警察、司法人员及其他执行少儿福利业务人员,在发现少儿受伤害或在限制级场所充当侍应等,必须于24小时内通报主管机关,否则将面临6000-30000元新台币的罚款。
新北市社会局副局长林昭文介绍说,该市的113专线由60位专业社工负责,24小时全年无休。接到举报后,如情况紧急,会立即通报警察局通过卫星定位赶往现场。一般情况下,3天内一定会有县市政府主管部门或社工上门探访。
陪同记者采访的洪锦芳,毕生最大心愿就是让所有孩子都有光明的未来。她说,救助一个困难或问题孩子要花几百万元新台币,但这是回报率最大的投资。“在一个孩子15到20岁的时候,给他扶一把,把他从歧途上拉回来,他未来几十年对社会的贡献是无法衡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