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建立综合救助保护机制强化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管理

26.10.2015  15:33

  2014年,东莞市外来人口643万,占常住人口77%,是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等各类生活无着人员的重要流入地。2014年8月,该市出台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综合救助保护暂行办法,建立健全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综合救助保护工作机制,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一、加强领导,分工合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领导机构,加强组织协调,推动部门联动常态化。民政部门发挥牵头作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主动开展巡查救助,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被胁迫、诱骗、利用乞讨未成年人的调查、取证和解救工作;做好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安置工作。公安部门加大巡查和视频监控力度,及时发现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对成年人携带未成年人乞讨进行调查甄别,对来历不明的流浪未成年人进行采集血样,输入全国打拐DNA(脱氧核糖核酸)信息库比对,护送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到救助安置机构;依法打击有关违法犯罪行为。城管部门加大主要路段、广场、公园、垃圾场、地下通道、涵洞等重点区域巡查力度,发现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并护送至救助安置机构。卫生计生部门建立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急病救治绿色通道,指导定点医院按照“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及时救治患病的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教育部门指导救助安置机构帮助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替代教育;建立适龄儿童辍学、失学信息通报制度,做好劝学、返学工作。此外,财政、交通、法院、检察院、团委、妇联、残联、工会等相关部门也各司其职,分工合作。

  二、主动发现,及时解救。东莞市城市管理部门发挥工作队伍遍布城乡的优势、公安部门依托巡逻防控警力和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均把发现流浪乞讨人员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加强了对城乡街区、地下通道、桥梁涵洞等重点区域、重点地段的经常性巡查。民政部门前移救助阵地、下沉救助力量,在春运、恶劣天气、重要节假日等时机实施有针对性的救助行动。各镇街落实属地责任,组织基层组织和居民协助提供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线索。该市还专门建立市民首报奖励机制:对率先提供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线索的,奖励50元;对有效提供操纵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线索的,奖励500至2000元。办法实施以来,共接获165条经确认的相关线索,救助流浪乞讨未成年人52人;经核定给予53名市民首报奖励计2650元。

  三、明确程序,快速处置。东莞市城市管理、民政工作人员发现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后,立即启动现场救助、询问劝导、证据保留等先期处置程序,拨打110报警,与随后调派到位的警力对接。对流浪乞讨危重病人,按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拨打120急救电话,通知救护车护送到定点医院救治。辖区派出所根据110指令,迅速安排警力到场开展调查,将携带未成年人乞讨的成年人一并带回核查、甄别:对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的嫌疑人依法进行查处;对携带乞讨的未成年人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机构。派出所在保障留置期间基本生活的同时,通过联系户籍地公安机关查询、指纹鉴定及DNA识别等方式,核实未成年人身份和监护关系,造册建档、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比对。该市所有公立医院均为救治流浪乞讨人员的定点医院,其中4家负责收治传染病人、1家负责收治精神病人,救治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2014年以来,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未成年人1099人,其中送医救治117人,支出救治经费31.3万元。

  四、区别对待,分类安置。东莞市民政、公安部门综合运用救助管理信息系统、人口管理信息系统、打拐DNA信息库、广东救助大联盟QQ群和媒体寻亲公告平台,查找流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查明身份的流浪未成年人,通知监护人或流出地民政部门接送返乡;对未能接送的则安排专人护送返乡。返乡前区分婴幼儿(不满6周岁)、少年儿童,分别由社会福利中心、救助管理站临时抚养或保护性救助。暂时无法核实身份信息的,采取救助管理机构照料、社会福利机构供养、家庭寄养等方式妥善照顾。经过2年仍查不到监护人的流浪未成年人,由社会福利机构抚育,办理户口登记,以保证正常就学、就业。对户口不详或难以回乡安置的残疾、痴呆、重病未成年人,区分情况由福利院安置或精神病医院留治。该市2014年以来救助的流浪乞讨未成年人中,返乡安置1076人、就地安置23人。

  五、社会参与,细化服务。东莞市民政局定期举办救助管理站“开放日”活动、关爱流浪儿童主题活动,大力引导社会力量借助慈善捐助、帮扶项目、志愿服务等平台,参与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以人为本,细化服务,营造了关心关爱流浪乞讨未成人的良好社会氛围。该市团委、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残疾人托养中心、东莞理工学院以及广东医学院、华南师范大学等组织和高校,主动与救助管理站建立合作关系,定期为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提供身体检查、心理治疗与辅导、智力开发、行为矫治、技能培训等服务。市图书馆在救助管理机构建立图书服务站,专门设立了未成年人图书室。全市各类志愿服务队伍主动开展特殊天气、特殊时节街头巡查救助和探访救助管理站活动,积极为流浪未成年人做好事、献爱心。据初步统计,2014年来,该市共有109批次、1240人次志愿者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志愿服务。市民政局2014年6月通过购买服务项目方式,委托社工机构派出社工在重点区域开展日常巡查,适时为未成年及其他流浪乞讨人员提供针对性、专业的救助服务。截至目前,项目累计开展街面救助446次、共救助432人次;11人经劝导救助、介入辅导顺利回归家庭和社会,其中澳门籍1人。